地区: | 合作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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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电话: | 0941-8213713 |
地址: | 甘南州合作市博峪路一号 |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专业技术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政策拟订全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县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三)负责全州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州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拟订农牧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加强对全州人才输转工作的指导,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牧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州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州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州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州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全州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州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 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职称制度改革与深化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牧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工作并组织实施。
(十)拟订全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 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二)行政审批事项。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中外合资(合作) 职业介绍机构审批。工伤认定。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 训的民办学校审批。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审批。企业特殊工时审批。
(十三)承办州委、州政府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州表彰奖励办公室、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科、信息化管理科、就业促进科、档案信息管理科、劳务与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甘南州职称改革办公室)、事业单位管理科、劳动关系监察与调解仲裁科、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养老失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