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专业技术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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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合作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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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专业技术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政策拟订全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县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三)负责全州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州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拟订农牧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加强对全州人才输转工作的指导,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牧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州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州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州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州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全州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州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 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职称制度改革与深化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牧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工作并组织实施。

(十)拟订全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 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二)行政审批事项。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中外合资(合作) 职业介绍机构审批。工伤认定。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 训的民办学校审批。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审批。企业特殊工时审批。

(十三)承办州委、州政府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州表彰奖励办公室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科信息化管理科就业促进科档案信息管理科劳务与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甘南州职称改革办公室)事业单位管理科劳动关系监察与调解仲裁科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养老失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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