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庐江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电话: | 0551-87322153 |
地址: | 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政务综合大楼7楼; |
(一)拟订县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县科技创新奖励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镇(园区)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三)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四)组织实施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统筹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县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协调管理县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五)组织、指导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众创空间(孵化器)、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制定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六)组织制定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政策和措施,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提升农村和社会发展水平,推动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指导全县开展科技进步工作,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
(七)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组织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负责全县科技成果奖励、技术市场等工作。
(八)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引进国外智力有关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规范引进国外智力中介组织,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和宣传工作,组织协调与港澳台专家交流事宜;归口管理来庐工作外国专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县聘请的外国专家项目;归口管理全县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出国(境)培训计划、培训项目的审核和管理;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重大事件,按规定监督管理国家和省市县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和科技传播工作规划和政策。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