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伊宁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10:00至14:00,16:00至20:00。冬季10:00至14:00,15:30至19:3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999-8023262;110报警电话:110、8099110 |
地址: | 伊宁市新华西路665号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公安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信息,分析研究敌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研究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恐怖组织、社团的侦控和基础调研,侦破各类刑事案件、经济案件和缉毒缉私案件,及时处置重大案件、重大骚乱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
(四)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及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依法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六)依法管理国籍,组织实施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党和国家、自治区领导及重要来宾来访的安全警卫工作及重大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八)依法负责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的管理工作,配合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
(九)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落实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工程;依法监督辖区网络安全保卫工作。
(十)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和监督各业务部门刑事、行政执法活动,依法办理本局管辖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进行执法制度建设和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指导、监督辖区劳动教养审批工作。
(十二)负责公安机关装备、被服和经费管理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三)组织落实辖区公安消防管理工作。
(十四)组织落实公安民警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工作各项方针和措施。
(十五)组织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落实公安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和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及自治州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属机构名称:
政工室:
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民警警衔曰常管理工作;负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工资等工作;负责工、青、妇等工作。
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督查。
指挥中心(办公室):
负责110报警指挥大厅、文秘、网络通信、综合等工作。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上传下达联系左右,综合分析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事务,起草并审核本局文件和会议报告,负责接待、信访、机要、文电收发、档案管理、信息、通信、局域网络等保障工作。
警务保障室: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刑事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积极做好刑侦协作工作。
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社会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工作;负责各派出所及警务站业务的指导和督导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查处重大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负责车站、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治安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服务群众和警务支援工作。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做好经济犯罪案件侦破协作工.作。
禁毒大队:
负责禁种、禁贩、禁吸毒品工作和涉毒案件侦查工作。
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出入境管理和辖区内境外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法制大队:
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负责公安信访方面工作。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卫工作。
派出机构:
圩其达勒瓦孜派出所、解放路派出所、艾兰木巴格派出所、英阿亚提派出所、墩买里派出所、新华东路派出所、伊犁河路派出所、卡桑奇派出所、巴彦岱派出所、汉宾派出所、克伯克圩孜派出所、塔什科瑞克派出所、托格拉克派出所、英也尔派出所、花果山派出所、潘津派出所、达达木图派出所、城西派出所,宁远派出所、伊河南岸派出所、森林派出所、师范大学派出所
看守所:
依法开展监管业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保障刑事诉讼的有效实施,对依法羁押人员进行看守管理工作。
行政拘留所:
负责拘留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无事故。
戒毒所:
负责接收戒毒人员,做好各种疾病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戒毒人员各种疾病的治疗工作,重点做好戒毒人员戒除毒瘾及各项管理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机关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室: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