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巴宜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冬季: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00。 |
电话: | 0894-5817655 |
地址: |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广福大道45号 |
一、机构设置
林芝市巴宜区医疗保障局是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林芝市巴宜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区委的有关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区委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统一领导。
二、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巴宜区医疗保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实施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巴宜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巴宜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拟订巴宜区离休干部、十八军(四路进藏)退休老同志和其他特殊人群医疗保障待遇政策。
(四)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巴宜区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制定巴宜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巴宜区医疗保障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六)制定巴宜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巴宜区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巴宜区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巴宜区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巴宜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巴宜区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