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夏津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45 ; |
电话: | 0534-3210387 |
地址: | 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中山北路夏津县市民中心 |
夏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贯彻党中央关于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政策性文件,拟订发展规划。
(二)负责办理县级部门划入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负责规范全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四)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对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负责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的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信息化建设和管理。
(六)负责对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等事项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
(七)负责规划指导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和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以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快捷度、满意度为衡量标准,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着力构建简约高效便民的行政审批体制机制,不断优化干事创业和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企业和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十)有关职责分工。相关事项划转后,按照审管分离的原则,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对审批结果负责,行政主管部门对审批后的监管负责。县审批服务局应及时向各职能部门通报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便于职能部门对办结的审批事项实施后续监管。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将涉及行政审批相关文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转送县审批服务局,积极协调涉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