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天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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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到周五 9:00-12:00, 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0-85108355、020-85108356(传真) |
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科韵中路15号7楼 |
一、工作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城乡应急空间、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
(三)统筹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编制、修订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督促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和信息共享,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指挥协调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部门、各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八)按中央有关消防救援管理体制改革部署,协调消防管理工作。
(九)指导协调各部门、各街道开展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冰冻、台风、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和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负责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含人防宣教)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信息化应用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承担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党群、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局党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
(二)综合法规科。综合分析全区及各行业领域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形势,定期提出相关对策建议。组织编制区安全生产规划;负责制订全区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全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考核目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全区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考核、表彰、奖励工作;对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重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督查、督办;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关政策研究和相关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发布,舆情监测和应对,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
(三)应急指挥救援科。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组织编制区应急体系建设,负责制订全区应急管理年度工作计划。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负责事故信息接报工作,办理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送的相关紧急重要事项。承担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现场处置与救援的协调工作,协调专家组有关专家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置。承担区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现场指挥的组织、协调工作,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部门、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协调开展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统筹应急管理的科技和信息化项目应用,建立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共享、管理机制;负责应急管理的科研、技术示范及技术推广、专家队伍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和分析工作,建立灾情报告制度,组织指导灾情的统计分析工作。组织拟订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编制应急避难设施规划并推动建设;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编制城乡应急空间规划;承担区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编制应急救援、救助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负责防震减灾和地质灾害救援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防震减灾和地质灾害救援工作,负责地震监测预测、地震灾情速报等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各街道开展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冰冻、台风、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组织协调水旱、冰冻、台风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行业部门对全区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实施防汛、防风、抗旱调度;组织协调冰冻、台风防御准备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修订全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的衔接协调;督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演练。按中央有关消防救援管理体制改革部署,协调消防管理工作。
(四)监督管理科。负责本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接收和登记行政审批类的信访举报投诉。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联合检查工作。负责本区安全生产方面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审批、备案以及相关协调工作,拟订机关权责清单,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审批标准等,负责行政审批政策咨询、业务查询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工矿商贸等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和核销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政务公开和门户网站管理。
(五)执法一科(挂执法一大队牌子)。承担林和街、天河南街、石牌街、冼村街、猎德街等5个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依法处罚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行为,并进行案件审核;接收和登记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信访举报投诉;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联合执法工作,编制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指导督促街道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属地管理职责;指导街道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灾情核查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统筹局机关执法监督和调查评估的材料统计、系统填报和综合上报工作。
(六)执法二科(挂执法二大队牌子)。承担长兴街、元岗街、五山街、沙河街、沙东街、兴华街、凤凰街、龙洞街等8个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依法处罚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行为,并进行案件审核;接收和登记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信访举报投诉;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联合执法工作,编制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指导督促街道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属地管理职责;指导街道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灾情核查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七)执法三科(挂执法三大队牌子)。承担车陂街、珠吉街、棠下街、前进街、天园街、员村街、新塘街、黄村街等8个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依法处罚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行为,并进行案件审核;接收和登记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信访举报投诉;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联合执法工作,编制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指导督促街道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属地管理职责;指导街道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灾情核查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八)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三、领导信息
局长林穗炜同志负责局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
副局长梁业敬同志分管应急指挥救援科、党支部工作、信息化工作、联系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
副局长李守军同志分管办公室、综合法规科、监督管理科、局纪检监察、政务公开工作;
二级调研员蒋同顺同志协助林穗炜同志开展工作,分管宣教中心;
三级调研员谢楚恒同志分管执法一、二、三科;
四级调研员何纯中同志分管三防指挥部办公室、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