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天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到周五 9:00-12:00, 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0-38622370、020-38622378 |
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2号楼5楼 |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保护、体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业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融合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指导监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三)促进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人才发展,推动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
(四)负责全区重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和体育赛事,负责天河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品牌塑造和整体形象打造及宣传,促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业合作交流。
(五)负责推动全区文艺事业发展,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六)负责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群众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体育便民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旅游和群众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全区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的保护抢救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协调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依照权限负责本区文化遗产的申报和管理。
(八)统筹规划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品的培育开发和推广利用,促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
(九)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组织指导全区青少年体育训练及体育竞赛工作。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和体育竞赛表演活动监督管理等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部门、社会团体、体育总会和单项体育协会等开展体育活动,指导学校体育工作。
(十)对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市场。负责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推介,落实旅游行业标准和规范。
(十一)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区级文化、旅游、体育紧急事件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指导文化、旅游、体育应急救援。
(十二)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和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高危险性体育和文物等领域的行政审批与备案,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对外接待、新闻宣传、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督办、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等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局内部审计、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财务、党群、资产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组织协调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挂审批管理科牌子)。拟订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具体措施,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等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高危险性体育和文物等领域的行政审批与备案。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编制和调整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标准化和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本部门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组织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受上级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行政审批和备案工作的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信息报送、统计等工作。
(三)公共文化科。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拟订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及公共文化服务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统筹全区公共文化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负责天河文化品牌塑造。指导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负责推动全区文艺事业发展,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四)体育综合科。拟订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体育领域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工作,统筹公共体育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推进多元化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组织指导全区青少年体育训练及体育竞赛工作。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和体育竞赛表演活动监督管理等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部门、社会团体、体育总会和单项体育协会等开展体育活动,指导学校体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进行管理。做好体育运动场地、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负责上级委托我区举办的重大单项体育竞赛以及区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协调及统筹安排,组队参加上级各有关群众性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促进和扶持体育产业发展。
(五)旅游文博发展科。拟订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相关门类及产业新型业态发展。负责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推介,推动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宣传推广,促进全区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落实旅游行业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区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的保护抢救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协调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依照权限负责本区文化遗产的申报和管理。统筹旅游、文博业设施和信息化建设。
(六)执法一科(挂执法一大队牌子)。负责网络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文化执法信息化建设,统筹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市场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治维稳工作。承担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七)执法二科(挂执法二大队牌子)。承担华南快速干线以东片区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经营活动等进行监督检查,进行市场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负责片区内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市场举报投诉的处理。
(八)执法三科(挂执法三大队牌子)。承担华南快速干线以西片区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经营活动等进行监督检查,进行市场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负责片区内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市场举报投诉的处理。
三、领导信息
江波(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李杭(二级调研员,保留正处级领导干部待遇):分管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负责文化旅游体育的意识形态、市场监管和执法、“扫黄打非”、应急管理、综治维稳、创建工作、整规、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分管工作领域的项目建设。
卢琳(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和政策法规科(挂审批管理科牌子)。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督办、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党建、纪检监察、机关作风、信访、保密、档案、人事、劳资、财务、财产管理;负责法制、依法行政、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等相关工作;负责双拥共建、新闻发言工作;负责分管工作领域的项目建设;分管扶贫开发工作。
蔡碧(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公共文化科、区文化馆、区图书馆。负责群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宣传、对外文化交流等工作;负责分管工作领域的项目建设。
刘益德(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分管旅游文博发展科、区博物馆。负责旅游、文物博物、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等相关工作;负责分管工作领域的项目建设。
温建军(二级调研员):分管体育综合科。负责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性体育、竞技体育、体育彩票等工作;负责分管工作领域的项目建设。
李晓勤(二级调研员):分管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负责制定体育训练竞赛体制改革措施,指导、检查、督促竞技体育活动训练的开展;统筹、审核、拟订区级各项竞赛方案,审查运动员资格、技术等级;组织教练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吴海生(三级调研员):派驻兴宁,负责兴宁市对口扶贫村的帮扶工作。
丁志强(四级调研员):协助温建军二级调研员工作。
王洁(四级调研员):协助卢琳副局长工作。负责工会、妇联、老干、计生、共青团工作。
陈明武(四级调研员):协助李杭二级调研员工作。
钟敬武(四级调研员):协助李杭二级调研员工作。
许利刚(四级调研员):协助李杭二级调研员工作。
李新军(四级调研员):协助蔡碧副局长工作。负责天河区文化艺术中心的日常管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