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
机构信息
地区: 天河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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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拟订区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面向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毕业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四)统筹推进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相关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本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统筹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六)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案件。

(七)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博士后管理。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评价和培养的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组织实施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负责牵头推进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区政府系统、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九)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拟订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和福利待遇实施办法。指导协调区属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十)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本区表彰奖励工作,承办按照法律规定和任免权限由区政府提请区人大任免人员和区政府直接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二)牵头拟订区雇员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雇员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动业务整合、业务协同。规范和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政务公开、建议提案等日常工作。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调研和改革推进工作。负责统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应用工作。指导信息安全保护体系建设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统筹全局预决算并管理相关专项经费。负责制定局系统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财务、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安全保卫、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统战、侨务、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区政府系统、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承担牵头推进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备案。承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备案、指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结果备案。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培训、奖惩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区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延期)退休细则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本区表彰奖励工作。承办按照法律规定和任免权限由区政府提请区人大任免人员和区政府直接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职称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指导监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规划、培养、选拔和综合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本区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

(三)工资福利科。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拟订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和福利待遇实施办法。指导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指导协调区属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工资变动审核、工资工龄认定工作。统筹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的组织实施与综合分析工作。承担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

(四)就业促进科。拟订区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毕业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就业专项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估工作。建立就业、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贯彻执行农民工劳动保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我区跨地区对口劳务帮扶和劳务协作的业务指导及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分类、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和技能竞赛的政策措施。牵头拟订我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政策,负责雇员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开展雇员日常管理工作。

(五)综合保障科。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公共服务事务的综合协调、监督管理的职责。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指导监督基本养老保险权益、关系转移接续、待遇给付等政策的执行。贯彻落实相关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本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牵头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参保单位职工提前退休审批和视同缴费年限审核。承办早期离开省、市、区属国有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原固定职工的工作年限审核确认工作;负责早期已退休人员连续工龄复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政策。统筹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

(六)执法一科(挂执法一大队牌子)。负责劳动用工、劳动标准、就业、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劳务派遣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依法处理举报、投诉,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处理突发性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具体实施专项执法工作;指导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前台工作。

(七)执法二科(挂执法二大队牌子)。拟订本区劳动监察的规划、制度和执法规范并组织实施。贯彻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政策。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市场、民办职业培训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劳务派遣行业。承担规范性文件计划拟订和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等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除工伤业务以外的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贯彻落实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政策。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实施规范,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协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指导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组织开展工作。指导或协助本区关闭、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除机关事业单位外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负责企业工资结构及水平调查工作。

(八)执法三科(挂执法三大队牌子)。开展劳资纠纷风险预警防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本区用人单位的劳动者伤亡事故的调查取证和工伤认定等关联性工作。承办受伤劳动者伤情与病情关联性鉴定申请材料报送工作。负责有关工伤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全区工伤预防工作,组织开展工伤康复工作。

三、领导信息


石泽润: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负责局全面工作。联系局第一党支部。

杨红梅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负责局机关党委、组织、统战、民宗、侨务、妇女、编外人员管理、公共服务事务协调、就业创业、对口帮扶、行业安全生产、三防等方面工作。

分管就业促进科、综合保障科、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异地务工人员服务中心党支部。

向柏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负责局宣传工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双拥、驻村扶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资福利等方面工作。

分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中心。

联系局第二党支部。

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派驻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扶贫。

李永红:局党组成员、区公费医疗预防实施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负责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机关纪委、纪检监察、行风建设、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工作。

分管区公费医疗预防实施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局退休党支部。

凯:局党组成员、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人事人才公共管理服务工作、局青年、共青团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天河人才港党支部和局团总支。

黄子平:局党组成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负责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普法、农民工工资支付、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伤认定、劳动关系、应急管理、综治维稳、信访事项、扫黑除恶、禁毒、反邪教等方面工作。

分管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联系局第三党支部。

:三级调研员。负责局机关文电、文秘、综合性会务、督办、信息、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政务公开、文书档案、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机要保密、计划生育、后勤保障、工会、局离退休干部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

邝艳华:四级调研员。负责社会保险、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局第四党支部。

李文燕: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六级职员。

协助杨红梅同志负责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工作。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以上同志同时负责分管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保密、意识形态、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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