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延庆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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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10-81196359 |
地址: | 北京市延庆区湖南西路12号 |
北京市延庆区气象局建于1959年,受北京市气象局及延庆区政府的双重领导。局内下设3个管理科室,3个直属部门,下辖1部天气雷达(海陀山S波段雷达),1部风廓线雷达,1个毫米波云雷达,2个激光雷达,1台微波辐射计,1个闪电定位仪,9个GNSS/MET水汽站,3个土壤水分站,1个大气成分站,1个交通站,2个国家级站、77个区域自动气象站(其中冬奥核心区17站)、10个防雹增雨站和16个高山地基增雪烟炉。其中3个科室为:综合办公室、业务管理科、社会管理与法制科,3个直属部门为:气象台、气象服务中心和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2个国家级气象站分别为延庆国家基本气象站和佛爷顶国家一般气象站,其中佛爷顶站属于三类艰苦台站。77个区域自动气象站分布于延庆15个乡镇能够提供全面、广泛的气象资料。
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三)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四)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七)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八)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九)负责管理国家气象档案馆延庆分馆。
(十)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信息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延庆区湖南西路12号
办公电话:010-81196359
传真电话:010-81196359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02100
电子邮箱:yqqxj@bj.cma.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延庆区湖南西路12号
【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来访、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
受理时间:工作日时间
受理部门: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1196359
【监督投诉】
投诉方式:来访、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
受理部门:综合办公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时间
联系电话:010-81196359
通讯地址:北京市延庆区湖南西路12号
邮政编码:102100
电子邮箱:yqqxj@bj.cma.gov.cn
程序标准:举报接听、接待并做记录、受理、分发至责任科室查证、解决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