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区商务局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延庆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办字〔2019〕69号)《中共北京市延庆区委、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延庆...
机构信息
地区: 延庆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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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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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北京市延庆区新城街2号
详细介绍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延庆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办字〔2019〕69号)《中共北京市延庆区委、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延庆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延发〔2019〕7号)的要求,“北京市延庆区商务委员会”更名为“北京市延庆区商务局”、“北京市延庆区粮食局”更改名“北京市延庆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于3月20日正式挂“北京市延庆区商务局”、“北京市延庆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并启用新印章。北京市延庆区商务局(北京市延庆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负责本区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和粮食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区商务局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本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促进本区城乡市场发展,落实本市商品流通和生活性服务业(不含住宿业)重点设施的布局规划。协调推进区级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大型批发零售商业设施等流通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商业体系和农村流通现代化体系建设。牵头负责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工作及相关行业发展促进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区消费促进工作,承担牵头协调本区整顿和规范流通秩序工作的责任。提出提升商业服务质量和规范流通秩序的政策建议。参与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本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有关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盐业进行监督管理。组织落实本区重大会议活动的商品供应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六)统筹推进本区商务服务业发展,落实商务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落实本市物流配送重点设施布局规划。负责推进会展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会展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本区货物进出口相关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外贸运行情况。贯彻落实相关支持政策措施。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八)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

(九)协助承担本区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助承担本区进出口公平贸易、产业损害调查及产业安全应对工作。落实本市的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

(十)负责本区外商投资相关管理及投资促进工作,依法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的备案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一)负责本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牵头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完成市级口岸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依法指导、协调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商务领域重点单位贯彻落实有关安全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对违反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依法对本区成品油流通等方面的安全工作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十三)负责本区商业服务业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引导、推动并组织协调商业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研究提出本区重要商品和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指导监督重要商品收储、轮换和投放。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五)负责本区储备粮的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储备粮相关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指导储备粮承储企业的仓储业务。监测粮食和应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粮食流通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对粮食行业的安全工作承担日常管理责任。

(十七)根据本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区级投资项目。

(十八)负责对本区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本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十九)负责本区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本区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地方标准,监督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区商务局要加强、优化、转变商务领域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加强宏观指导和内外贸易统筹,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流通秩序建设。着力加大对市场总消费促进工作的统筹力度,切实推动商业服务业品牌发展和服务质量提升,优化商务领域营商环境。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商务局(区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区商务局(区粮食和储备局)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程序组织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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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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