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本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负责制订本镇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执行和管理本镇财政预、决算等经济工作,负责经济体制改革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确保农民增收。
3、负责制订本镇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抓好本镇的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劳动就业、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科普、体育和计划生育等工作,推动本镇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4、负责乡村建设,土地规划,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工作,加速农村城市化进程。
5、负责辖区内劳动生产安全、外来人口管理工作,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及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负责本镇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承办优抚社救、劳动和社会保障以及双拥工作。
7、负责对本镇经济及其他各项事业发展情况的监测与管理,负责统计及审计等工作。
8、指导基层村委会的工作,加强村委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其自治能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进程。
9、负责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民事调解和普法教育等工作。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人民政府(同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101108
办公电话:010-61576445
传 真:010-61576445
网 址:无
邮 箱:xjdzb@126.com
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电话咨询、当面咨询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30;14:00-17:00
受理部门:西集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1576445
监督投诉:
投诉方式:电话投诉、来信投诉、来访投诉
受理部门:中共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00
联系电话:010-61516246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101108
电子邮箱:xijijiwei@126.com
程序标准:《中共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投诉程序标准》
为切实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投诉来访投诉接待工作,根据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群众来电投诉均应登记来电号码,详细记录来电投诉内容,来电投诉记录应做到保密,不得遗失;凡群众来信投诉均应登记编号,来信投诉记录应做到保密,不得遗失;凡群众来访投诉均应热情接待,耐心听取上访人员的陈述,认真做好登记、记录,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和有关政策规定,分别作出恰当处理。
(二)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投诉应根据其内容的轻重缓急,做好拟办、转办、催办工作。原则上受理期限为3个月,除匿名信外,调查结束后应将群众投诉的处理情况及时告知本人,如一时难以处理,应向来电投诉人员说明情况。
(三)接待投诉群众提出的意见时,要做到耐心倾听、力所能及地答复和解决投诉群众提出的事项。对不能当场作出答复、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给投诉者作好思想工作,耐心疏导;对不属于管辖范围的问题,要指明方向和程序,并热情帮助联系有关部门给予妥善处理。
(四)对重大疑难投诉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稳定群众情绪。对投诉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政策性的问题,应及时进行综合分析,提供给领导参考,并迅速拟出专报呈领导阅批,按领导批示抓好督办落实。
(五)对待投诉群众提出的问题,在未经调查、弄清事实之前,不应轻易肯定或否定,也不能随意许愿或批评指责;对投诉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和内容,要保守秘密,不得将检举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对象。
(六)需要存档的来电、来信、来访投诉,应做好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