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那大镇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898-23396910 |
地址: | 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建设路10号; |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儋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9〕15号),设置儋州市交通运输局是主管全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儋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儋州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地址:儋州市那大镇建设路10号)。
主要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交通运输工作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研究提出推进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编制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
(三)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负责部分县道,全市农村公路、航道和港口岸线使用的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部分县道和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道路运输相关政策制度、行业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城市客运、汽车租赁行业监督指导工作;负责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及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制度、行业标准和运营规范;监督全市港口管理工作,负责港口设施安保、危险品运输监督工作;负责全市船舶引航服务的行业管理。
(六)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八)负责交通运输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九)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优化行业结构,促进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十)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
(十二)联系协调海事、邮政等单位工作;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单位处置机场应急突发事件。
(十三)负责组织实施交通战备物资的运输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报告起草等工作;承担局重大会议组织、信息综合、公文处理、档案、宣传、信息、信访、保密、督办、调查研究、机关安全保卫、接待和后勤管理等事务;负责局督查、政务公开和来信来访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本机关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部门预决算编制并组织实施,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负责宣传、机关作风建设、社会治安治理;负责党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人事调配、干部监督、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技术职称聘用、社会保险、离退休人员管理和征兵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出国(境)证件报批管理;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职业培训工作。
(二)法宣安监科(审计科)。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行业政策研究;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局属单位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普法和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监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安全应急预案;拟定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综合性政策规章;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交通行业防风、防汛、反恐、维稳、消防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依法组织参与交通运输营运性车辆、船舶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道路水路运输科。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制定全市港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建设规划和编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检查监督;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管理和调控;编制全市客货运输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运力投放额度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运力投放及线路的管理;负责全市公共交通项目、规划运力线网的管理;负责监督、检查行业经营行为、服务质量和全行业统计及经济分析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抢险救灾等指令性任务;负责指导行业协会的工作;负责协调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营业性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道路运输服务、搬运装卸等行业管理;承担道路水路信息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和推广我市公路、水路运输行业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组织对公共交通经营单位的质量信誉考核,监督公共交通经营服务质量,维护公共交通行业的经营秩序;指导城乡客运、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工作。
(四)公路建设养护科。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监管,组织编制公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统筹衔接“五网”规划;负责公路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与管理;负责交通设计咨询、监理、施工资质咨询登记的审(报)批;负责组织协调公路重点项目的建设;承担交通重点工程项目的预可、工可和后评价工作;承担公路建设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造价管理、招投标管理工作;承担公路建设、养护节能减排和环保工作;参与工程实施监督和交(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全市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拟定全市农村公路养护计划,负责安排公路灾害防治和抢修任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的运行管理;承担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报备工作;依法受理并按承诺时限办结本部门纳入市政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集中办理交通运输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推进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运行机制、健全服务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服务管理;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认定;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考试合格证件核发;出租汽车(含网约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证)配发;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暂停、终止经营和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备案;道路运输车辆过户、转籍变更登记;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分公司设立备案;营运车辆年度审验;临时客运标志牌(含春运加班、包车标志牌)、加班、包车客运标志牌核发;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转籍、换发、补发;完成本单位和市政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