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海棠区水务局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政策措施。 2.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水务工作的...
机构信息
地区: 海棠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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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898-38888124;0898-38888126
地址: 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办公楼305室
详细介绍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政策措施。

2.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水务工作的规划和措施,研究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有关水务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全区重要流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监管用水控制。

4.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产业和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等工作;指导相关领域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的建设;负责全区河道、水库等水域及岸线的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监管全区河道采砂工作;负责全区水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5.协助全区城区供水、农村安全饮水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工作;协助监督、检查全区供水行业的服务指标(水质、管网、水压),保障饮用水安全;参与城区供水与污水处理价格定价核准工作。按职责权限监管移动式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和维护,负责农村污水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6.按职责权限组织审查水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监管水务工程招标备案;指导、监督全区重点水务工程项目建设。

7.组织指导全区水务工程设施、水域、河道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区河道的综合治理及开发利用。

8.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

9.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水土流失的检测和综合治理;按职责权限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10.按职责权限负责全区水务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按职责权限组织实施相关领域行政检查;调节处理重大水事纠纷。

11.组织开展水务领域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监测工作。

12.监测河湖水库及饮水区等水域的水量,以及水土流失情况。

13.负责全区水务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开展水务领域各类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通报、评估。

14.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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