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
根据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京昌办字〔2019〕11号)的通知,中共北京市...
机构信息
地区: 昌平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网址: 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电话: 010-69742608
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23号
详细介绍

      根据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京昌办字〔2019〕11号) 的通知,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简称区委社会工委)是区委派出机构,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简称区民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区委社会工委与区民政局合署办公,为正处级。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建设、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建设、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区委社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本区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重要政策和方案,为区委宏观决策服务。

(三)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本区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

(四)拟订本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研究推进本区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六)协调指导镇(街道)和城市化地区社区党建工作,研究拟订加强镇(街道)和城市化地区社区党建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七)协调指导本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和机制。

(八)负责对各部门、各镇(街道)社会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九)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区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本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

(三)贯彻落实北京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负责促进本区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本区养老服务工作。贯彻北京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法规、标准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联系镇(街道)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统筹推进本区城乡社区建设,拟订城乡社区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贯彻落实北京市城乡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和标准。健全本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七)落实北京市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本区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八)负责本区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九)承担在昌外地来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接济服务管理工作。

(十)参与研究和修订行政区域规划,负责本区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镇(街道)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十一)负责本区社会工作人才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区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本区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本区养老服务工作,贯彻北京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法规、标准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与区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享受医疗救助人员的身份认定工作。区医保局负责医疗救助政策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昌平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23号

       址:http://www.bjchp.gov.cn/cpqzf/315734/qmzj/xxgk82/1516626/index.html

办公电话:69742608

      真:69712054

电子邮箱:minzj@bjchp.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23号

邮政编码:102200

【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来访、来电、来信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受理部门:信访接待室

联系电话:80106519

【监督投诉】

投诉方式:来访、来电、来信

受理部门:机关纪委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联系电话:89718950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23号

邮政编码:102200

电子邮箱:zuzhirenshike@yeah.net

程序标准:

1.记录要素登记备案

2.分管领导研判决策

3.依据决策调查处置

4.处置结果进行反馈

5.后续跟进督导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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