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丰台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30 |
电话: | 010-87579800 |
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街道嘉园三里17号楼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马家堡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
1.受理时间:00:00—24:00
2.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街道嘉园三里17号楼
3.办公电话:010-87579800
4.传真号码:010-87586973
5.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街道嘉园三里17号楼
6.邮政编码:100067
7.电子邮箱:mjpzhb01@mail.bjft.gov.cn
【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电话、信函等
受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30
受理部门:马家堡街道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7579861
【办事服务(政务服务中心)】
1.受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8:00;周六:09:00-16:00
2.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街道小剧场西侧一层
3.办公电话:010-87579833
4.邮政编码:100067
【监督投诉】
投诉方式:电话、信函等
受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30
受理部门:马家堡街道信访办公室、马家堡街道派出监察组
联系电话:010-87579878、010-87579866
联系电话:信访接待电话:010-87579878;党员违纪投诉电话:010-87579866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街道嘉园三里17号楼
邮政编码:100067
电子邮箱:mjpzhb01@mail.bjft.gov.cn
程序标准:
信访事项办理流程
1.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将信访人的姓名、电话、住址及身份证号码进行登记、录入。如信访人采取走访形式提出信访请求的,工作人员应当如实记录;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请求的,应当推荐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2.对于登记后的信访请求,要在15日内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并对受理的信访请求要对信访人出具或发送信访受理告知单。对不予受理的信访请求要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提出。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提出。
3.对已经受理的信访事项要交由承办部门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并自受理之日起60天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4.信访人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作出的信访事项办理意见不服的,可按照《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本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丰台区政府)申请复查。
5.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意见之日起30日内,请求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北京市政府)复核。
6、对走完复查复核三级终结的信访事项,信访人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的信访请求,信访部门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