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网)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街道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机构信息
地区: 荔湾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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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20-81572999
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187号 邮政编码 510370
详细介绍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街道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整合调动各类党建资源;统筹推进和抓好社区(经济联社)党建、驻区单位党建、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融合。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讨论并决定本街道“三重一大”问题,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上级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五)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对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按照有关要求,协助管理有关部门派驻街道机构的干部,对派驻街道机构工作考核、负责人任免以及人员的考核、提拔晋升提出意见。统筹各类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

(六)领导本街道的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把思想道德建设、文化建设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结合起来,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关心群众生活、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相结合,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七)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依法支持、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发挥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依法协助民政部门开展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依法保障居民委员会在居民区的自治权利,为居民委员会的正常办公提供必要条件。

(八)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收集辖区内居民反映的问题,受理居民来信来访,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辖区内居民和单位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协助或督促有关部门解决。负责出租屋和来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适应社区居民多层次的服务需求。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工作。负责组织和引导社区教育、科普、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组织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动员和引导单位、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系列服务依法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政事务、兵役和民兵事务、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人民防空事务、侨台事务、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宣传、劳动用工监控、社会保险、劳动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抢险救灾、禁毒、扫黄打非、刑满释放人员帮教、殡葬改革等工作。

(十一)配合开展辖区内企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统筹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协助企业招才引智,提升城区环境品质。

(十二)组织协调和依法监督本街的统计工作,负责基层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工作任务。

(十三)依法指导和监督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依业主提请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加强对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十四)负责指导、支持和帮助经济联社的工作,协调和管理涉农事务。

(十五)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履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权,以及法律法规、省市政府公告明确的行政执法职权,经过法定程序后,以街道自身名义开展有关审批服务和综合执法工作。

(十六)维护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和城市秩序,对于违法建设、 违法占用道路、违法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无照无证经营、占道经营、非法行医、违规违章施工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管理、公共设施管理等规定的行为,按照有关授权进行依法管理。开展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的日常巡查与保护。

(十七)负责辖区内居民区、内街巷的环境卫生和环境整治工作,组织督促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按照区政府要求做好生活垃圾收运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八)组织开展辖区内应急、防汛、防旱、防风、防震、消防安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相关工作,制定和实施辖区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

(十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及区委、区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居民工作、社区服务、社会管理、城市管理职责。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信息

党工委书记徐于丰(一级调研员):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兼任街道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袁之明: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协助党工委书记负责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兼任街道公共服务委员会主任、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主任。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吴毅萍:负责人大街道工委全面工作。协助党工委书记处理街道党工委日常工作。负责基层党建、组织人事、统战、机构编制、政协、群团、关工委、财务、依法行政、宣传、意识形态、扫黄打非、侨务、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离退休干部管理、综合指挥调度平台系统管理、平安建设、综治维稳、人民调解、信访、禁毒、帮教、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任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兼任街道总工会主席、妇联主席。分管党政综合办(人大工委办公室)、党建工作办(组织人事办)、综合治理办、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关工委。联系花地派出所、司法所。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区监委派出街道监察组组长方炀城:负责党风党纪、廉政教育、纪检监察和反腐败等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办(区监委派出街道监察组),指导所辖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和经济联社、社区事务监督机构工作。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姚海兴:负责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党群服务、社区专干教育管理、社区教育、科普、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志愿服务、养老服务、拥军优属、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殡葬改革、残联、计生、政务服务大厅、社会保险、就业再就业、社会化退休人员管理、劳动保障服务,环境卫生和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收运和垃圾分类等日常管理工作。分管公共服务办(党群服务中心)、残联理事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指导消毒站、环卫站工作。协助疫情防控工作。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肖伟岸:负责武装、国防动员、退役军人管理、退役军人党建和就业创业指导、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和帮扶援助,综合指挥调度平台具体事务、网格化管理、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城市更新、社区微更新微改造、经济、企业管理服务、引资引才、业委会、物业管理指导和监督、农业农村、联社“三资”平台、征地拆迁、街道物业、劳动监察、基层统计、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联社换届选举、乡村振兴、人民防空等工作。分管武装部、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保障中心、社区建设办、佳宜服务中心、昌明公司。负责指导经济联社工作。

党工委委员、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李志晖: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法治宣传、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汛、防旱、防风、防震、应急、抢险救灾、应急管理、绿化管理、环境保护、市场管理、公共设施管理、水环境整治、突发性公共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巡查保护。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联系驻街市场监管所。

党工委委员、花地派出所所长邓柳:负责花地派出所全面工作。负责党工委安排的综治维稳、人民调解和社会治理等工作。

党工委委员、党建工作办主任陈金应:协助吴毅萍同志负责党建组织人事工作。

二级调研员潘启雄:负责街道文联工作。协助街道党工委交办的专项工作。

二级调研员谢俊年:负责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科普教育、辖区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管理服务等工作。协助姚海兴同志分管综合服务中心。协助街道党工委交办的专项工作。

三级调研员应传考:负责对口协作支援乡村振兴等工作。协助肖伟岸同志分管综合保障中心。协助街道党工委交办的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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