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中街党工委是中共荔湾区委员会的派出机关,根据区委的授权,对本街道和社区的政治、文化、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实行政治领导。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道办事处是荔湾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指导、监督和协调经济联社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经济发展、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服务社区群众,共同推进社区建设。
2.领导街道办事处,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领导、指导在社区、经济联社、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对区职能部门派驻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机构党的工作实行双重领导。
3.领导本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4.加强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建设。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区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奖励、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党风和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7.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授权,对街辖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履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社会管理、社区服务和监督检查的职责。以居民工作为基础,以社会建设和城市管理为重点,组织协调落实街辖内社会管理工作;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积极为街辖内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供服务保障。
2.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组织督促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维护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和城市秩序,对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占用道路、违法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无照和无证经营、占道经营、非法行医、违规违章施工以及违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环境保护、市场管理、公共设施管理等规定的行为,应当劝阻,对于拒绝改正的,应当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政事务、兵役和民兵事务、复转军人安置、人民防空事务、侨台事务、民族宗教事务、拥军优属、人口普查、基层统计、法制宣传、劳动用工监控、社会保险、劳动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抢险救灾、殡葬改革、青少年教育、禁毒、扫黄打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
4.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收集辖区内居民反映的问题,受理居民来信来访,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反映辖区内居民和单位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协助或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5.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6.支持、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发挥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协助民政部门开展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依法保障居民委员会在居民区的自治权利,为居民委员会的正常办公提供必要条件。
7.根据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适应社区居民多层次的服务需求;负责组织和引导社区教育、科普、文化、体育、卫生等工作;组织社区义务工作者队伍,动员和引导单位、居民兴办社会服务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系列服务。
8.负责流动人员暂住登记、信息收集、报送等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依法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与业主、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和投诉。
10.制定和实施辖区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
11.推动地域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做好协税护税及协助区有关部门开展为企业服务等工作。
12.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经济联社的工作。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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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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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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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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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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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街党工委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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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委副书记
街道办事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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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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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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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委委员
人大工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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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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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大工委全面工作。分管人大工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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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委委员
党工委副书记
政协工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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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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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政协工委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党务、党史、组织、人事、老干部、编制、基评、绩效管理,综治、维稳、依法行政、法治建设、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普法、法制宣传、禁毒、安置帮教、社区矫正、防邪教、劳动监察、“扫黄打非”、信访,内务、安保、应急管理(统筹)、保密、意识形态、宣传、精神文明、创文、统战、侨台事务、外事、民族宗教、共青团、工会、关工委、档案、地方志、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分管党政办、组织办、综治办(综治维稳和信访科、劳监中队)。联系派出所、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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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委委员
办事处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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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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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民政、社区建设和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和保健、职业卫生、经济、协税护税、物价、统计、科技和信息化、科协、工商联、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对口扶贫、残联、慈善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双拥、优抚、劳动和社会保障、退管,献血、网格化管理、食品安全、打假打传、无证照经营等工作。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工作。分管社会事务管理科(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残联、慈善会、退役军人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各社区居委会、网格化指挥中心、食安办、打假办、查无办。联系市场监管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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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委委员
纪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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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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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纪工委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内部控制、巡视巡察、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分管监察组(党廉办)、社区监察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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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委委员
办事处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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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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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城市更新改造、城市管理、市政、绿化、水务、河长制、环卫、爱卫防疫、城市综合执法、规划、国土、房管、环保、“三防”管理、地质灾害、道路交通、应急管理(房屋、地质、三防、交通、水务、工程建设等)、经济联社管理、“三资”管理、牲畜屠宰、农业管理、物业管理等工作,分管城管科、城管综合执法中队、环保中队、河长制办公室、环卫站、消毒站、城改办。联系各经济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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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委委员
武装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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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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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武装、兵役和民兵事务、民防、国防、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危化品等)、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政务服务、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等工作。分管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政务中心、安委办、消安办、安监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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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委委员
市挂职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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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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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街情调研;协助樊子刚同志开展依法行政、法治建设、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普法、法制宣传、劳动监察、信访维稳等工作,协助管理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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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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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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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教育、文化、体育、文联、街物业管理经营等工作。协助张宇同志开展城市更新改造等工作。分管文化站、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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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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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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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妇联工作。协助梅松同志开展经济、协税护税、物价、统计、科技和信息化、科协、工商联、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家庭综合服务等工作。分管家庭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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