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荔湾区委、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荔湾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荔字〔2001〕24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彩虹街道党工委是荔湾区委的派出机构,根据区委的授权,对本街道和社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实行政治领导。广州市荔湾区彩虹街道办事处是荔湾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
一、职能调整
(一)按照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立足基层”以及“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要求,相应加强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职能。
(二)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职能。
(三)不再直接兴办街道企业。
(四)从街道机关划转到社区服务中心的职责以及事务性工作是:负责社区服务,兴办便民利民服务网点;负责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管理、殡葬管理、婚姻管理、退休人员管理、劳动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协助开展社区教育,协助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工作;负责生殖健康服务、宣传社区婚育文化工作和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的计划生育服务;协助管理监督和检查监督街道经济组织的资产经营状况,协助经济信息调研和地区经济统计工作;协助除害灭病、初级卫生保健和园林绿化工作;协助地区无偿献血、慈善赈灾以及安全社区、文明小区建设等工作。
领导信息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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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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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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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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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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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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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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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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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办事处全面工作。
负责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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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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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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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大工委工作。
分管公医、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关工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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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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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颖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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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党建、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编外人员管理、党校、政协、文明城市创建、综治信访维稳、禁毒、刑释帮教、出租屋和来穗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街道综合保障中心(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街道党校。
联系派出所、司法所和党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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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区监委派出彩虹街道监察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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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 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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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纪工委、监察组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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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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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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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城市更新、企业管理服务、招才引智、物业管理、经济联社、统计、对口协作、劳动用工监控、人民防空等工作。
分管社区建设办公室,河长办。
联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彩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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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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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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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党群服务、居委会、社区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民政事务、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劳动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殡葬改革、人口计生工作,社区教育、科普、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
分管公共服务办公室、残联,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文化站)、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彩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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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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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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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武装部工作。分管宣传、意识形态、扫黄打非、统战、民族宗教、台湾事务、侨务、兵役和民兵事务、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办文、会务、信息、调研、财务、后勤工作。
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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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委委员、彩虹派出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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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青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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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分管综治信访维稳、禁毒、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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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委委员、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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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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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环境卫生、环境整治、爱卫、生活垃圾分类、水环境整治、应急、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等工作。
分管环卫站、消毒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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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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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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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广州彩虹科创园专项工作。负责街道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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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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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勉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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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分管社区教育、科普、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工作。负责街道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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