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荔湾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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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0-86433194 |
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中展里72号 |
根据区委编办《关于印发金花街道等22个街道党工委及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本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街道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整合调动
各类党建资源;统筹推进和抓好社区党建、驻区单位党建、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融合。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
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
贯穿其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讨论并决定本街道“ 三重一大 ”问题,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上级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五)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负责对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按照有关要求,协助管理有关部门派驻街道机构的干部,对派驻街道机构工作考核、负责人任免以及人员的考核、提拔晋升提出意见。统筹各类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
(六)领导本街道的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把思想道德建设、文化建设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结合起来,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关心群众生活、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相结合,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七)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依法支持、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发挥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依法协助民政部门开展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依法保障居民委员会在居民区的自治权利,为居民委员会的正常办公提供必要条件。
(八) 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收集辖区内居民反映的问题,受理居民来信来访,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辖区内居民和单位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协助或督促有关部门解决。负责出租屋和来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适应社区居民多层次的服务需求。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工作。负责组织和引导社区教育、科普、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组织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动员和引导单位、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系列服务。依法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政事务、兵役和民兵事务、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人民防空事务、侨台事务、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宣传、劳动用工监控、社会保险、劳动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抢险救灾、禁毒、扫黄打非、刑满释放人员帮教、殡葬改革等工作。
(十一)配合开展辖区内企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统筹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协助企业招才引智,提升城区环境品质。
(十二)组织协调和依法监督本街的统计工作,负责基层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工作任务。
(十三)依法指导和监督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业主委员 会,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依业主提请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加强对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十四)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履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权,以及法律法规、省市政府公告明确的行政执法职权,经过法定程序后,以街道自身名义开展有关审批服务和综合执法工作。
(十五)维护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和城市秩序,对于违法建设、违法占用道路、违法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无照无证经营、占道经营、非法行医、违规违章施工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管理、公共设施 管理等规定的行为,按照有关授权进行依法管理。开展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的日常巡查与保护。
(十六)负责辖区内居民区、内街巷的环境卫生和环境整治工作, 组织督促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按照区政府要求做好生活垃圾收运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七)组织开展辖区内应急、防汛、防旱、防风、防震、消防安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相关工作,制定和实施辖区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
(十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及区委、区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居民工作、社区服务、社会管理、城市管理职责。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