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街道党工委是荔湾区委的派出机构,根据区委的授权,对本街道和社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实行政治领导。华林街道办事处是荔湾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
(一)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本街道的社区建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2、领导本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村民)委员会,以及各类无主管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党的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其它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对区职能部门派驻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机构党的工作实行双重领导。
3、领导街道、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领导街道办事处,支持其依法独立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居民(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区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奖励、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党风和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7、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其按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街辖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辖区内各类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辖区经济发展。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和协助婚姻登记管理、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民(村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职务
|
姓名
|
工作分工
|
党工委书记
|
陈芃洁
|
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
|
党工委副书记、
办事处主任
|
彭宙
|
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
|
党工委委员、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
郭应刚
|
主持人大街道工委全面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
分管人大工委办公室。
|
党工委副书记
|
李勇军
|
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扫黄打非、创文工作;负责基层党建、组织、干部人事、干部监督、机构编制、公费医疗、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编外人员管理;负责工青妇、民宗、统战、侨联、关工委工作;负责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地方志工作;负责平安建设、综治维稳、信访、调解、禁毒、610、帮教等工作;负责“令行禁止、有呼必应”综合指挥调度平台工作;负责出租屋和来穗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办事处后勤综合服务保障管理;负责街道资产管理工作。
分管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禁毒办、街道党校。
联系派出所、司法所、辖区单位党组织。
|
党工委委员、
纪工委书记、
派出组组长
|
|
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分管街道纪检监察办公室(区监委派出街道监察组)、社区监察站。
|
党工委委员、
办事处副主任
|
彭文宝
|
负责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党群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社区居委会选举和社区工作者队伍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社区服务、社区教育、科普、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负责居家养老、民政事务、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劳动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殡葬改革等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分管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残联、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工站。
|
党工委委员、
武装部部长
|
朱洪
|
负责武装、征兵、双拥、民兵队伍建设、国防教育、民防、春运等工作;协助分管综治维稳工作。
分管武装部。
|
党工委委员、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
吴建桥
|
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和法治宣传工作;负责辖内城市环境和城市秩序维护工作,负责对违法建设、违法占用道路、违法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无证无照经营、占道经营、非法行医、违规施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环境保护、市场管理、公共设施管理等规定的行为进行依法管理;负责历史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的巡查和保护;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垃圾分类、水环境治理工作;负责应急、防汛、防旱、防风、防震、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负责制定辖区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等消防安全相关工作。
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环卫站、消毒站、安监中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