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荔湾区龙津街道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龙津街道党工委)是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的派出机关,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龙津街道办事处)是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龙津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街道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整合调动各类党建资源;统筹推进和抓好社区党建、驻区单位党建、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融合。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讨论并决定本街道“三重一大”问题,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上级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五)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对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按照有关要求,协助管理有关部门派驻街道机构的干部,对派驻街道机构工作考核、负责人任免以及人员的考核、提拔晋升提出意见。统筹各类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
(六)领导本街道的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把思想道德建设、文化建设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结合起来,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关心群众生活、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相结合,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七)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依法支持、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发挥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依法协助民政部门开展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依法保障居民委员会在居民区的自治权利,为居民委员会的正常办公提供必要条件。
(八)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收集辖区内居民反映的问题,受理居民来信来访,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辖区内居民和单位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协助或督促有关部门解决。负责出租屋和来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适应社区居民多层次的服务需求。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工作。负责组织和引导社区教育、科普、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组织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动员和引导单位、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系列服务。依法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政事务、兵役和民兵事务、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人民防空事务、侨台事务、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宣传、劳动用工监控、社会保险、劳动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抢险救灾、禁毒、扫黄打非、刑满释放人员帮教、殡葬改革等工作。
(十一)配合开展辖区内企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统筹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协助企业招才引智,提升城区环境品质。
(十二)组织协调和依法监督本街的统计工作,负责基层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工作任务。
(十三)依法指导和监督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依业主提请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加强对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十四)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履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权,以及法律法规、省市政府公告明确的行政执法职权,经过法定程序后,以街道自身名义开展有关审批服务和综合执法工作。
(十五)维护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和城市秩序,对于违法建设、违法占用道路、违法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无照无证经营、占道经营、非法行医、违规违章施工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管理、公共设施管理等规定的行为,按照有关授权进行依法管理。开展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的日常巡查与保护。
(十六)负责辖区内居民区、内街巷的环境卫生和环境整治工作,组织督促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按照区政府要求做好生活垃圾收运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七)组织开展辖区内应急、防汛、防旱、防风、防震、消防安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相关工作,制定和实施辖区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
(十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及区委、区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居民工作、社区服务、社会管理、城市管理职责。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信息
序号
|
姓名(职务)
|
分 工 安 排
|
1
|
任红林:党工委书记
|
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兼任街道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挂点锦龙社区。
|
2
|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
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兼任街道公共服务委员会主任、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主任。挂点龙津东社区。(主任空缺期间工作由党工委书记兼任)
|
3
|
石红文:人大工委专职主任、政法委员
|
主要抓好人大街道工委工作,协助党工委书记分管综治维稳相关工作。负责平安、维稳、综治、人民调解、信访、禁毒、防邪教、“五类车”管理等工作。分管综合治理办公室,联系派出所、司法所。
|
4
|
赖梓雄:党工委副书记
|
协助党工委书记处理党工委日常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扫黄打非、财务工作、政协、统战(民族、宗教和台湾事务、侨务等)、外事、关工委、司法、普法、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办文办会、后勤综合服务保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单位新闻发言人。
|
负责党建、党代表联络服务、干部人事、干部监督、机构编制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编外人员管理、公费医疗,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挂点三元坊社区。
|
5
|
周瑛:纪工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
负责党风党纪、廉政教育、纪检监察和反腐败等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挂点洞神坊社区。
|
6
|
关斐:办事处副主任
|
负责城市更新、社区微改造、工商联、企业服务、营商环境、物业管理、统计、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对口协作支援、劳动用工监控、人民防空等工作。分管社区建设办公室、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协助疫情防控工作。挂点龙翔社区。
|
负责环境卫生和环境整治、爱国卫生运动、生活垃圾收运、垃圾分类、城市环境和燃气等工作。负责指导消毒站、环卫站管理工作。
|
7
|
朱北辰:办事处副主任
|
参加乡村振兴工作期间,暂不参与街道领导分工。
|
8
|
刘劲刚:武装部长
|
负责武装、民兵、预备役、兵役、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军民融合等工作。挂点长寿社区。
|
负责公共服务、社会事务、党群服务、社区教育、科普、卫生健康、计生、老龄、社区志愿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民政事务、拥军优属、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殡葬改革、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工作。分管公共服务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幼儿园、社工站。协助疫情防控工作。(朱北辰副主任参加梅州乡村振兴工作期间代管)
|
9
|
郑文耀: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
|
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法治宣传、城市秩序、违法建设、违法占用道路、违法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无照无证经营、占道经营、非法行医、违规违章施工、市场管理、公共设施管理、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的日常巡查与保护、水环境整治、环境保护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相关工作。挂点洪寿社区。
|
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三防”、应急管理。(朱北辰副主任参加梅州乡村振兴工作期间代管)
|
10
|
莫俊锐:派出所所长
|
负责派出所全面工作,协助分管综治维稳工作。
|
11
|
钟颖愉:二级调研员
|
负责政务服务、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劳动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街道党群服务活动等工作,分管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休假期间,由余林峰二级调研员代管)
|
12
|
方少丹:二级调研员
|
负责街道总工会工作。挂点人民中社区。
|
13
|
余林峰:二级调研员
|
负责“令行禁止、有呼必应”综合指挥调度平台、网格综合管理、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等工作。分管街道综合保障中心。挂点华福社区。
|
14
|
谷宇:二级调研员
|
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挂点六甫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