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参与农业农村经济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
机构信息
地区: 荔湾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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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20-81403299
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上市路太和街2号
详细介绍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参与农业农村经济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协调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配合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和农耕文化建设工作落实。负责全区扶贫开发相关工作。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牵头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蔬菜、花卉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协助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负责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工作。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区级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配合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配合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境内外农业交流合作,参与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水务发展规划和落实相关水务政策,组织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排水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务规划。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本区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十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本区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河道、湖泊、水库等河湖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域及其岸线、河口滩涂的治理、综合利用和保护;组织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监督河湖采砂管理工作;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十七)负责供水行业管理。组织协调供水企业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属地供水设施建设(含城中村改水、用户共用用水设施改造)与抢修;配合区内供水的水质、水压监督。负责属地计划停水审批;监督协调属地市政消防栓的建设与维护;负责属地二次供水设施(含非居民用户)监督管理。

(十八)负责排水行业管理。负责编制全区排水专项规划;负责排水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再生水利用以及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督管理;指导本区污水治理工作。

(十九)负责水务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定水务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堤防、水闸、泵站、补水工程、排水设施等水务设施的运行管理。

(二十)负责拟订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及财政性资金计划并指导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区级权限的水务工程项目审核等相关工作,提出区级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二十一)负责水务工程建设管理。负责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制定水务工程建设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务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水务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

(二十二)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监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监督实施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监测,按照权限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二十三)负责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水利保障工作。实施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涝干旱灾害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协调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拟订本区水务设施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内涝抢险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负责台风防御期间水务设施调度。

(二十五)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承担本区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本区水事纠纷。

(二十六)负责农业和水务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农业农村和水务行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七)开展水务科技和交流合作。监督实施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开展水务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九)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协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4.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务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三十)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区农水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

2.区农水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和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区农水局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

4.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领导信息

职务

姓名

工作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

刘文峥

主持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晓

分管党建工作。负责局党总支部委员会日常工作。

分管统筹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行政审批、农业、综合执法等工作。负责西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征收相关收尾工作。

分管办公室、农业管理科、综合执法科、区河涌管理所、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做好局主要领导交办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黎伟斌

分管纪检、宣传、动物植物防疫、农村体制改革、乡村振兴工作。协助甘云顺同志开展三防工作。联系白鹅潭中心商务区(含大坦沙岛更新改造)。

分管区委农办秘书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科、区动物防疫监督所、区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做好局主要领导交办工作。

二级调研员

肖长安

协助刘文峥同志处理相关工作。做好局主要领导交办工作。

三级调研员

甘云顺

分管统战、妇委、工会、团委等工作。

分管水务设施管理、三防工作。

分管水务管理科。

负责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工作。负责处理治水历史遗留问题。做好局主要领导交办工作。

四级调研员

吕晶

分管水务发展和项目规划、水务项目建设、水务科技和交流合作工作。负责水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联系传统文化商旅活化提升区、国际科技创新产业区。

分管水务规划科、水务建设科。做好局主要领导交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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