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医疗保障局)
教育卫体局(医疗保障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卫生健康、体育、医疗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高中阶段等各级各类教育管理、教...
机构信息
地区: 西咸新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12点;下午14点—18点。
电话: 029-36390211
地址: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基地办公楼301/302/304/305/306
详细介绍
教育卫体局(医疗保障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卫生健康、体育、医疗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高中阶段等各级各类教育管理、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教学研究工作。推进新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发展素质教育。负责指导新城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教育卫生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师工作,以及中小学校长、卫生院院长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新城教育、卫生健康、体育、医疗保障系统安全稳定和行业安全教育以及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新城教育规划、学校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及教育装备技术提升工作。

(四)负责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的工作。

(五)负责新城民办教育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和指导社会力量办学,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

(六)负责新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和助学贷款工作。

(七)负责编制下达部门教育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投资的政策和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安排新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教育资金,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

(八)负责制定新城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教育招生考试和各级各类学历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承担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承担新城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负责国家免疫规划、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和风险评估,以及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及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和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新城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老年人权益保障和优待工作。

(十三)负责制定新城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新城中医事业发展规划,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医疗、教育、科研等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十五)推进新城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评审工作;负责健康扶贫以及干部保健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医疗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十七)负责新城爱国卫生工作,承担新城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新城爱卫会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

(十八)统筹规划新城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学校体育发展和体育产业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协调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负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九)负责新城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新区关于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医保支付方式和医药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负责医疗、生育及其他各类补充医疗保险的管理和关系转接。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二十)协助新区开展医疗救助、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一)负责指导新城中小学少先队、团委工作。

(二十二)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三)职能转变。

按照中、省、市及新区关于健全健康服务体系、卫生健康公共资源下沉基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等方面要求,做好职能转变工作。

(二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工作的分工。

(1)教育卫体局负责开展新城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完善新城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新城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2)改革创新发展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新城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新城人口发展战略,拟订新城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新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关于老年人工作的分工。

(1)教育卫体局负责拟订应对新城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人社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新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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