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临平区分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部署、指导、监督全区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组织、指导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反恐怖工作。
(三)主管和指导全区各类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查等工作,组织、协调特别重大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的侦破工作。
(四)主管并指导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组织、协调对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指挥公安特警队处突防暴工作。
(五)按照权限,组织实施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港澳台居民在临平居留管理,承担外国人入出境和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永久居留有关事宜的管理。开展国籍管理、移民管理、难民管理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区公共交通、内河水上治安管理工作。
(七)主管维护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负责全区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处理全区交通事故。
(八)指导全区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全区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监督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拘留所看守所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公安法制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负责收容教养审批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来临平境内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和保卫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禁毒、缉毒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负责全区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通信勤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公安大数据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社会公共安全防范技术在公安领域的推广应用。
(十五)管理全区公安机关经费、装备、被装、基本建设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监督;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督察工作,组织、实施民警执法权益维护工作;查处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组织、指导全区公安内部审计工作。
(十七)组织实施全区公安机关综合实绩评估。
(十八)负责森林公安机构等业务工作。
(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职能转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推广枫桥警务模式,构建情报引领、科技支撑的立体化精准化基层基础新生态,推动基础社会治理创新。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推进重点治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化政府数字化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提高公安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大力推动公安工作数字化转型,深化智慧警务战略,提高预警、预测、预防水平,切实提高社会安全感和满意度。
领导信息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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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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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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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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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卫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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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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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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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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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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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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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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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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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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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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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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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平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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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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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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