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组织实施文化、广播电视...
机构信息
地区: 惠东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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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电话: (0752)8833862
地址: 惠州市惠东县华侨城侨胜南路6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组织实施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政策措施。

(二)统筹拟订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事业、旅游业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的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与互联网三网融合。指导监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推进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三)推动高素质专业化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社会组织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体系、旅游公共服务和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负责本系统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五)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化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六)统筹规划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推广和相关保护工作,促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产业的发展。

(七)负责对重大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活动以及从事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经营项目的监管。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和标准化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市场。负责对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以及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的监管。

(八)负责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管理文物以及博物馆建设工作,参与重大文物维修和考古项目实施,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协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组织指导监督体育竞赛工作。拟订青少年体育训练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和竞技体育项目的设置、布局。指导体育彩票销售的管理,对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进行监管。牵头负责组织县级体育赛事和活动,组织承办市级以上相关体育赛事、培训等活动。组织、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和体育科研工作。

(十)组织、指导和管理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行业的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推进区域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交流与合作。

(十一)负责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体育市场的执法监督工作。

(十二)承担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逐步扩大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部分县级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委托范围,加强对涉及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安全事项的监管。推动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完善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公共服务体制,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扶持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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