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惠东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
电话: | 0752-8822361 |
地址: | 惠东县平山街道东华路66号 |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59号)和《中共惠东县委、惠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东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惠东委发[2019]1号),设置惠东县司法和信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
县司法和信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和县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面依法治县相关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全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合法性审核、报备及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度假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依法行政工作,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系改革有关工作。办理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四)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监督依法治理、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参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五)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六)指导管理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调解工作。负责律师、公证、鉴定、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的指导、管理、监督工作。
(七)指导监督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引导信访问题在法律框架内加以解决。负责处理县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走访、书信、网络、电话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承办上级部门及其领导交办转送的信访事项。参与全县稳定工作,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应急协调处理群众进京访、到省到市集体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市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