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环境卫生管理局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关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及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具体负责环境卫生质量管理事务工作。协助编制市容环境卫生总体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
机构信息
地区: 龙门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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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电话: 0752-7780941
地址: 惠州市龙门县环城西路25号   邮政编码:516800
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关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及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具体负责环境卫生质量管理事务工作。协助编制市容环境卫生总体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推进环卫一体化、环卫市场化等改革。

   2.负责街道主要马路、广场的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负责街道生活垃圾清运;负责县城西林河(樟潭电站往上游300米至县城西林桥下、西林桥往上游50米至龙门中学后面水坝)、白沙河(水头园桥上游500米至白沙桥入增江处)、风景河等水面垃圾的清捞保洁工作。负责龙门县城乡生活垃圾无缝对接一体化处理项目(县资源热力电厂)的筹建和运营管理;负责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协调街道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3.拟订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计划,承担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的指导、检查、考评等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治理行动,负责有关市容环境卫生投诉的处理工作。

   4.参与街道环卫设施设备的规划,负责街道环卫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管理等事务工作;推动全县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参与拟订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

   5.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革新开发引进及推广应用工作。

   6.指导乡镇(区场)开展环境卫生工作,监督、指导实施环卫行业管理及乡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业务范围
  1.负责县城约194万平方米面积的街道清扫保洁工作,县城日产垃圾120多吨;
  2.负责县城部分水域约17.8公里长(西林河、白沙河、风景河)的环境卫生管理,河面垃圾打捞;
  3.负责县城、城乡接合部、青溪工业区、入城大道、龙新公路保洁和星晖南湾、美华、多泰等新划入环卫管理的住宅区、金山园区的垃圾清运工作;
  4.负责“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活动工作;
  5.负责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统筹与管理工作;
  6.负责县城11间公厕管理。

领导信息

   李剑彬  党组书记,男,汉族,1977年10月生,在职本科,中共党员。

   蓝月清  党组成员、局长, 女,汉族,1968年3月生,在职本科,中共党员。

   徐金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男,汉族,1978年11月生,在职本科,中共党员。

   谭国光  党组成员、副局长,男,汉族,1974年11月生,在职本科,中共党员。

   王艺娟  党组成员、副局长,女,汉族,1981年4月生,在职本科,中共党员。

   李永双  二级主任科员、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女,汉族,1974年9月生,在职本科,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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