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龙门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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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
电话: | 0752-7980213 |
地址: | 惠州市龙门县文化路5号 邮政编码:516800 |
一、主要职责:
(一)办理县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的立项、规划、选址、土地使用等相关手续,审查代建单位的基本条件,依照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代建单位的招标工作,对代建单位的中标结果进行确认。
(二)与代建单位签订项目代建合同,并依法履行合同。
(三)协调代建单位和使用单位关系,向县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向县发展改革部门提出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申请,并将代建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四)审查代建单位编制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对代建单位的资金拨付申请提出审查意见,负责代建项目投资核算和建档工作。
(五)负责县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管理、检查监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组织资产移交。
(六)组织制订和完善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细则,负责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的储备管理和研究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4个正股级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内党务、行政工作,负责文秘、人事、劳资、培训、信息化、接待、后勤、信访、档案、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党建、机关作风建设和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
负责管理工程建设资金工作;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审查并上报代建单位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年度基建支出预算及资金拨付申请;统计分析工程的进展情况;指导项目概算的执行;配合县有关部门审查并报送项目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配合县有关部门进行代建项目建设绩效评价。
(三)招标合同股
负责组织代建单位的招标及相关文件备案工作;负责与代建单位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审查并跟踪管理代建单位出具的履约保函;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管理,并处理合同纠纷,工程移交后工程款纠纷等工作;负责收集、审查代建单位的基本条件,建立代建单位资产、管理能力、信誉等评价体系。
(四)项目建设管理股
负责代建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协调与服务工作;负责跟踪和协调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和造价,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项目的进展情况,对代建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参与竣工验收,组织产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组织代建单位办理工程档案等资料的移交工作;负责工程移交后工程质量保修协调等工作。
三、领导信息
林 寅 龙门县代建项目管理局局长,男,汉族,1986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无党派人士。
刘晓云 龙门县代建项目管理局副局长,男,汉族,1982年3月出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
刘健江 龙门县代建项目管理局副局长,男,汉族,1980年6月出生,大学,中共党员。
廖运堂 龙门县代建项目管理局总工程师,男,汉族,1977年9月出生,大专,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