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博罗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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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
电话: | 0752-6160019 |
地址: | 博罗县石坝镇中心街1号 |
第一条根据(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博罗县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共博罗县石坝镇委员会(以下简称石坝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博罗县石坝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石坝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
第三条石坝镇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石坝镇党委统一领导本级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以及村(社区)党组织,统筹使用各类资源。
石坝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廉政建设以及党员教育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宣传教育、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
(三)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的发展。按照职责权限做好镇村规划、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农村公路等管理工作。做好环境保护、农林水利等工作。
(四)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大力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培育社会组织,推动村(社区)治理水平,创新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村(社区)扁平化管理,为群众提供更为方便的民政、教育、文化、旅游、体育、科学技术、卫生健康、养老、就业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五)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综治信访维稳、外来人口管理,人民调解、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六)根据赋权清单统一行使综合行政执法权,整合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强化对辖区内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网格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做好镇、村(社区)的财务、审计以及镇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石坝镇党委、政府设下列党政机构,其中: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县监察委员会派驻监察组合署办公,不计入机构限额;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副科级: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党务政务公开、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关心下一代工作。综合协调政协委员联络、人民武装有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大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人大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提案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党建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新闻舆情、思想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人才、机构编制和老干部工作。综合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指导开展村(社区)党建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监察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等工作。完成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审计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统筹公共服务、社会事务、党群服务、政务服务等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体育、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人口计生、退役军人、长者服务、残疾人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信息化工作。承担公共服务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禁毒、法治政府建设和信访维稳等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辖区单位综合治理责任制和考核验收工作。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负责基层社会治理全科网格工作。承担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上级授权或委托履行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城乡管理、农业农村等行政执法部门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和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行政检查权。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指挥辖区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数字城管、数字执法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信访、复议、应诉等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经济和建设办公室。统筹城乡发展。负责发改、促进产业发展、科技、经贸、统计等工作。承接市县下达的招商引资跟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按职责权限做好自然资源管理(含林业)有关工作。负责镇村规划建设、征地拆迁等工作。加强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按职责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工作。负责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城市景观亮化美化等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垃圾处理、户外广告管理等市容市貌整治维护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应急指挥工作,组织协调应对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对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统筹负责森林防火和防汛、防风、防旱等工作。负责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活污水和垃圾、大气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方面的防治、监管等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的环境污染事故及纠纷。负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农业发展规划和综合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精准扶贫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具体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集体经济发展和资产财务管理,农村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和经营制度的改革创新,宅基地管理,乡村治理等职责。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项目管理、农村经营指导及监督、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防灾减灾等工作。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镇党委建立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等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平台,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公共服务、综合行政执法重大事项。委员会由相关党政机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村(居)民群众代表组成。委员会主任分别由分管相关工作的党委委员担任,日常工作分别由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承担。
第六条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第七条石坝镇党委、政府机关编制61名(其中行政编制55名,用于行政执法工作的编制6名)。镇领导班子职数按有关规定确定。党政机构设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1名,正股级领导职数10名,副股级领导职数11名。
第八条石坝镇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九条本规定由县委编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编办承担,其调整由县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领导信息
黄作林同志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钟少珍同志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田敬东同志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教育、督查督办等工作。
林寿廷同志分管政法、综合执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镇、依法行政、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法制、维稳、禁毒、信访、网络问政、法制框架解决基层矛盾等工作。
罗道文同志协助书记主持党委日常工作、抓好党的建设和基层治理工作,分管党群、党务、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治理、交通运输、征地、市场监管、市场物业,联络政协、关工委等工作。
林 洪同志协助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分管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
任 勇同志分管财政、农村“三资”管理、农村经济服务、税务、发改、金融、国有资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食品站、统计、物价、粮食、重点项目、招商引资、经济、商务、科技、科协、工业、企业、外贸、应急管理、“三防”、消防、打假等工作,挂钩负责经济发展公司。
罗杰斌同志分管宣传、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环境卫生、爱国卫生等工作,挂钩负责乡村美公司。
钟健明同志主持纪委日常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审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
朱锦娴同志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机关作风建设、档案、保密、信息公开、机关事务、政府采购、中介超市、党务、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治理、组织、人事、绩效考核、老干部、工青妇等工作。
唐佩聪同志兼任武装部部长,分管武装、民兵工作,分管应急分队、双拥、退役军人事务、统一战线、外事侨务、民族宗教、台务、工商联等工作。
朱志明同志分管“两违”、自然资源、城乡规划、村镇建设、房管等工作,协助人大主席开展人大工作。
曾剑平同志分管移民、水利、气象、供水、农村饮水工程、卫生健康、河砂经营等工作,挂钩联系上善自来水厂。
朱智恒同志分管生态环境、畜牧兽医、供电、通讯等工作。
陈涌颖同志分管政务数据、医疗保障、保险、劳动、就业、劳动力转移、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民政、长者服务、残联、社工委、人口计生、大健康产业等工作。
蓝云星同志分管农业、农技推广、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林业、供销社等工作。
叶永强同志协管跟进众原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工程等工作。
朱洪安同志协管政协等工作。
张伟光同志协管关工委等工作。
李振波同志协管财政管理所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