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博罗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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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
电话: | 0752-6130818 |
地址: | 博罗县麻陂镇麻陂大道168号 |
(一)党政办:党政办公室是党委和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党委、人大、政府的日常事务,协调各综合性办公室之间的关系; 围绕党委和政府的重要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掌握第一手资料,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资料、信息和有关依据,当好领导参谋,跟踪检查和催办督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及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做到承上启下;围绕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协助领导抓好经济建设以及各项工作,做好国民经济指标的统计和分析、反馈和落实,并做好工作总结;负责镇机关日常文电处理、审核、文稿等具体事务,做好各种会务工作以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等;负责镇机关日常行政事务、接待、内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访,及向领导汇报有关来信来访的重大情况和问题;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社会事务:社会事务办公室是镇人民政府主管全镇社会行政事务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统侨、广播电视和民政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抓好全镇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民精神文明意识;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政法工作;开展科技咨询、科技服务和科技兴农活动,提高全民科普文化知识;加强教育工作的督导,抓下中小学和学前的教育工作,全面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扫除文盲现象;负责管理全镇社会文化、广播、医疗、卫生等工作;负责拥军优属、抚恤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拥军优属、抚恤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民政工作,具体抓好农村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农村五保户和“三个一”建设以及婚姻登记、殡葬改革等工作;承办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规划建设办:是镇人民政府主管规划建设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本辖区规划建设的实施办法和规定;负责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组织编制本地乡村规划,组织实施规划的具体工作;负责办理镇内所有建筑项目的规划报建手续,并按规定收取市政设施有关费用,按程序办理建设用地有关手续;负责建筑工程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广东省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及时处理违章建筑;负责本辖区征地、划拨、转让、出让和发证管理;负责处理在建设中发生的刑事纠纷;负责镇、区、村市容卫生的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协助房管部门对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按照规定,组织房地产开发公司制订开发计划,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管理”;负责按照总体规划和镇府要求,搞好村镇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负责园林绿化的实施,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的保护;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农业办:是镇人民政府主管全镇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检查督促农业、农村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掌握、反映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动态信息,研究总结有关问题,推广典型经验;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村商品生产、特别是“三高”农业的发展,指导、协调农业各项生产计划和“三高”农业生产基地建设;负责本镇农业综合规划,农村资源开发和利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与造林绿化,森林防火和防讯、防风、防旱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抗变、救灾和灾后复产工作;依法管理林地、林权,搞好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和林地开发利用与建设。做好森林保护,森林调查,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好山林土地纠纷等工作;协调和指导镇属农业服务中心的工作;加强对本镇农田耕地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承办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经济发展办:是镇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镇经济收入、财税政策、财政监督、统计、物价、审计等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物价、统计、审计等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调财税征管工作,全面准确地掌握好纳税对象和税额,组织落实征收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等工作;负责本镇乡镇企业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各项经济统计和有关经济普查工作。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协调本镇的商品流通供应,并做好价格指导工作;依法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检查和监督;依法查处有关价格、收费的违法行为,指导群众性物价监督活动;协调国家税收和地方税收征管工作;指导、协调全镇会计管理工作;承办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计划生育办:是镇人民政府主管计划生育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配套法规,并加强检查,抓好落实;制订全镇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计划,负责全镇计划生育宣传和统计工作,参与全省人口统计数据分析和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组织实施上级有关部门下达年度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检查和指导全镇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的建设,加强全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工作,做好优生优育宣传和评比工作;负责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调查处理工作,做好计划外生育经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承办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
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负责制定本辖区的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组织实施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决定;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本辖区的社会治安问题;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居)委会和辖区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建议;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完成镇委、镇府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张国平: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挂钩塘尾村、洋田村。
张 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挂钩洪湖村、横茜村。
王 超:镇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挂钩坳头垅村。
王正光:镇党委副书记,协助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组织、人事、党员夜校、关工委、乡村振兴、结对帮扶、工会、政协联络工作,挂钩塘尾村、宝溪村。
周庆辉:镇党委副书记,负责政法、依法治镇、依法行政、公安、交警、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执法、信访、基层社会治理、司法、打私、法制工作,挂钩永丰村。
郦邦勇:挂任镇党委副书记,协管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工作。
胡伟: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协助镇长主持镇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应急管理、消防、统计、自然资源、林业、“两违”整治、住建、市政建设管理、市场物业管理、城乡建设管理、住房公积金工作,挂钩洋田村。
李振辉: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负责武装、民兵、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统一战线、对台、工商联、科协、民族宗教、侨联、老年体协、老龄、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挂钩曲潭村、鸡笼山村。
黄锦全: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负责组织、人事、机关事务、督查、调研、信息、党务政务公开、网络问政、保密、机要、国家安全、档案工作,挂钩横茜村。
钟东声: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巡察、党风廉政建设、审计工作,挂钩新村村。
陈惠娴: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负责宣传、团委、妇联、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文化、旅游、体育、新闻、广播电视工作,挂钩社区。
黄桥辉:副镇长,负责财政、税务、金融、国有资产、政府采购、中介超市、农业农村、新农村建设、农村三资管理、水利、移民、供销、农技推广、畜牧兽医、农机、粮食工作,协管乡村振兴、结对帮扶、林业工作,挂钩洪湖村。
黄得志:副镇长,负责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环卫、人防、市场监督、知识产权、食品安全、质监、打假工作,挂钩三科村。
李丽群:副镇长,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社保、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便民服务中心、农村公共服务站、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社会服务管理工作,挂钩金湖村。
张 威:副镇长,负责招商引资、中小企业、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重点项目、教育、电力、供水、通讯、邮政工作,挂钩艾埔村。
蔡耀文:镇人大副主席,协助镇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日常工作,协管卫生健康工作,挂钩宝溪村。
李瑞军:一级主任科员,协管交通运输、公路工作,负责高铁项目工作,协助挂钩坳头垅村、金湖村工作。
黄玉平:一级主任科员,协管重点项目建设和供水供电工作,协助挂钩新村村工作。
李运星:二级主任科员,协管畜牧兽医工作,协助挂钩
居委工作。
李 平:工会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协管工会、规划工作,协助挂钩三科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