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惠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
电话: | 0752-3370928 |
地址: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上湖东街24号 |
根据《中共惠阳区委 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惠阳委办发[2019]14号),设立惠州市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惠阳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规范性文件,落实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及其市场,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组织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监督管理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机构,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本养老金统筹办法,组织落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区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人员福利待遇方案,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措施,参与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计划,负责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统筹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方案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负责开展区域劳务合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落实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落实企业职工工时、工休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落实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曾杏棠 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
李宙荣 局党组成员 机关党委副书记 分管党务、工会、财务、就业促进股、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事考试中心、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
蔡少东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分管劳动保障综合执法股、调解仲裁管理股、涉外人员就业管理中心;
张仕强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分管局办公室、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信息中心、局人事、青年、团务、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工作;
邓测宇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和职业能力建设考核股(专技股、考核股、职建股)、职业能力鉴定中心、就业训练中心、技工学校;
曾雪浩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分管劳动关系股、政策法规股(信访股)、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与社保基金监督股(养老股、工伤股、基金监督股);
张淑萍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分管工资福利股、事业人事管理股、人事档案室、妇女(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李向恒 局党组成员 分管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中心,主管党务、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