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惠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
电话: | 0752-3383404 |
地址: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福利路3号 |
一、 民政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五保供养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
(三)负责行政区划工作,负责全区村(居)、镇(街道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区级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审批工作,负责城区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
(四)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五)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六)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收养登记、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负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慈善组织认定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的审批工作,负责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党群建设工作。
(八)组织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九)负责管理福利彩票销售工作,负责管理、使用、发放福利资金和民政事业费。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各股室主要业务范围
刘景辉: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胡 文:局长,协助景辉同志负责局日常工作。主抓表格化捆绑式绩效考核、社会救助体系、儿童福利保障等工作。
周丽娟:党组副书记,分管党务、社会救助股,联系沙田镇、三和街道。
叶桂芳: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局办公室、财务、人事、纪检、计生、工会工作,联系永湖镇、良井镇。
邓新才: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社会事务福利股、区殡葬管理所、区救助管理站、区社会综合福利院、区婚姻登记处,联系淡水街道、秋长街道。
彭云雁: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基层政权区划地名股、慈善总会秘书处,联系新圩镇、镇隆镇。
许周辉:党组成员、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分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协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挂点村精准扶贫工作,联系平潭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