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识别、预警和防控机制,拟订应对预案并组织实施。
(三)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措施,完善动态调整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并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开展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开展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何满化: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杨穗冰: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 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财务、资产管理、审计、党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青妇、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 教育培训合作交流、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服务及待遇保障、医药管理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管理股。
赵拥军: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基金监督和政策法规工作,分管基金监管和政策法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