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工作政策法规的相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貌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督查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以及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区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实施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以及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工作。
(八)组织实施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烈士评定相关工作,拟订全区退役军人公墓建设规划,指导军人公墓建设和管理维护。审核拟列入省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面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2386805 传真:2386815 邮箱:qtyjrswj@hcq.gov.cn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宣传、统计、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及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政策法规、行政复议和应诉,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二)思想政治与权益维护股。联系电话:23868790
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三)安置创业与拥军优抚股(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386807
拟订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和区直随军家属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承担省直、中直驻惠单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移交安置、培训,以及随调家属移交安置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组织实施复员干部年度移交安置工作。承担指导促进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相关工作,指导开展有关教育培训、中介服务工作,指导、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协调指导随军和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承担拥军,军人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抚恤,以及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审核、医疗保障协调落实等工作。承担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发展规划以及建设管理的指导工作。组织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英雄烈士保护、烈士评定审核,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拟列入省级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名录的申报工作。负责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相关先进典型事迹,组织、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惠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386795
建立退役军人党建联系制度,配合组织部门做好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导镇(街道)退役军人党组织开展特色功能性活动;积极宣传政策,主动回应退役军人普遍关注热点问题;热情接待并及时处理来信来访退役军人的咨询和诉求;协助做好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士官、伤病残军人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工作;协助落实就业创业、优待抚恤、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退役军人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承担对退役军人的思想教育、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等工作;开展退役军人典型选树工作,协助开展欢送新兵入伍和退役士兵返乡迎接、悬挂光荣牌、上门送立功受奖喜报等工作;适时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指导镇(街道)服务站开展工作;完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何寅(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主管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挂钩联系桥东、桥西街道。
徐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群、干部人事、财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网络问政、政策法规、行政复议和应诉,以及优抚工作。负责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年度安置;负责转业干部培训、移交地方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安置、服务管理和协调落实住房保障等工作。负责复员干部年度移交安置工作;负责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分管办公室和安置创业与拥军优抚股。挂钩联系江南、江北街道。
刘志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协调处理部队与地方政府相关事宜,协调处理军民矛盾和纠纷。分管双拥工作。挂钩联系龙丰、河南岸街道,三栋镇。
胡盛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指导做好退役军人党建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帮扶援助工作。分管思想政治与权益维护股。挂钩联系小金口、水口街道,汝湖镇。
葛生明(副主任科员):协助何寅同志抓好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业务;做好局工会工作;协助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随军和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协助做好教育培训、中介服务工作;承办上级领导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挂钩联系马安、横沥、芦洲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