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惠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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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
电话: | 0752-7802700;0752-2386051 |
地址: | 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城区政府对面(鳄湖路与红花湖路交汇处) |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安排,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组织实施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政策措施。
(二)统筹拟订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事业、旅游业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 、体育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的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与互联网三网融合。指导监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推进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三)推动高素质专业化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社会组织的指导工作。
(四)负责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体系、旅游公共服务和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负责本系统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五)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化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六)统筹规划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推广和相关保护工作,促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产业的发展。
(七)负责对重大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活动以及从事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经营项目的监管。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和标准化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市场。负责对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以及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的监管。
(八)负责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管理文物以及博物馆建设工作,参与重大文物维修和考古项目实施,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协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组织指导监督体育竞赛工作。拟订青少年体育训练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和竞技体育项目的设置、布局。指导体育彩票销售的管理,对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进行监管。牵头负责组织区级体育赛事和活动,组织承办市级以上相关体育赛事、培训等活动。组织国民体质监测和体育科研工作。
(十)组织、指导和管理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行业的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推进区域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交流与合作。
(十一)负责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体育市场的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承担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对涉及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安全事项和执法事项的监管,逐步扩大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上述事项下放、委托范围。推动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完善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公共服务体制,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扶持基层体系建设。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动漫游戏管理工作职责的分工。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以及对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区新闻出版局负责对出版环节的动漫进行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管理。
2.关于区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本系统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区级国有文化资产的配置、处置、收益、收缴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事项审批工作,负责区级国有文化资产清查、统计等工作。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后勤管理等工作。拟订本部门有关管理规章及综合性文件、报告等重要文稿。统筹议案提案办理、文明创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诉讼、听证等法制工作。负责部门预算、政府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及财务决算。负责财务统计、资产管理,以及指导、监督其他支持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事业和产业资金的使用。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和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青妇、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对口支援、扶贫工作。
(二)广电与市场股。指导和协调广播电视传输覆盖体系建设、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生产、广播电视与新媒体创新融合发展等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以及相关审批、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行业市场经营、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文化市场质量规范和监督工作。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融媒体建设。指导文化、旅游、体育装备技术提升。指导区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三)公共服务股。指导和协调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指导、监督、推进公共文化、旅游设施建设。负责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场馆的建设和开放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文化艺术活动和群众文化活动。指导、组织文艺精品创作和生产。统筹文化、旅游、体育志愿服务以及相关节庆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文化遗产挖掘、保护、管理、研究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非遗馆的设施、业务建设及场馆开放工作。具体负责区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资源开发与推广股。负责文化、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以及旅游发展。推进文化遗产资源合理利用。指导、协调旅游景区开放、开发。指导旅游景区创建、星级旅游饭店评定。负责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指导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对外交流合作与推广活动。承办大型文化旅游节事活动。推动区域交流与合作。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大数据建设和智慧旅游发展。负责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体育股。指导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和开放工作,建立健全体育场馆开展群众体育活动。负责体育场地普查工作。指导体育社团组织开展工作。组织开展国民体质测定。负责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监管健身气功活动。负责竞赛训练及青少年体育工作开展的指导、监管。负责运动员注册管理工作。组织参加、承办市级及以上的竞技类体育培训、竞赛活动。组织举办区级体育竞赛、培训活动。指导国家三级裁判员培养建设工作。负责国家三级运动员的审核认定。
(六)执法股。依法制订全区社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计划,依法对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市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领域发生的违法经营行为。具体负责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领导信息
一、党组书记、局长巫志华:主持全面工作。
二、党组成员、副局长邱慧灵:负责文化、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推进全域旅游。负责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以及旅游发展。推进文化遗产资源合理利用。指导、协调旅游景区开放、开发。负责旅游景区创建、星级旅游饭店评定。负责红色旅游相关工作。负责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大型旅游节事活动,推动区域交流与合作。负责文化旅游大数据建设和智慧旅游发展。负责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国安、应急、大湾区发展建设规划、文明创建、爱国卫生城市、妇女儿童等工作。具体负责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及维稳工作,做好党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资源开发与推广股。
三、党组成员、副局长詹旻:负责和协调广播电视传输覆盖体系建设、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生产、广播电视与新媒体创新融合发展等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以及相关审批、审核(备案)工作、放管服工作、办证窗口,政务服务。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以及对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动漫节目进行管理。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行业市场经营、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信用建设。负责全区文化市场质量规范和监督工作。负责广电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推动区域交流与合作。负责文化产业发展、工程项目、中介服务、依法治区等工作。负责文化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互联网、美术品等市场有关行政审批和监管、信用建设等工作。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融媒体建设。指导文化、旅游、体育装备技术提升。负责区体育彩票销售管理。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及维稳工作,做好党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广电与市场股、体彩中心。
四、党组成员、副局长黄云华:负责和协调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负责推进公共文化、旅游设施建设。负责文化艺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外文化艺术交流、社会文化活动、全民阅读等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文物、古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保项目的行政审批及建设、农工党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统战及民主党派、科普、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承办大型文化节事活动,推动区域交流与合作。负责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场馆的建设和开放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文化艺术活动和群众文化活动。负责组织文艺精品创作和生产。统筹文化、旅游、体育志愿服务以及相关节庆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文化遗产挖掘、保护、管理、研究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非遗馆的设施、业务建设及场馆开放工作。具体负责区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及维稳工作,做好党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公共服务股,区文化馆,区图书馆,邓演达纪念园。
五、党组成员、副局长钟广进:负责依法制订全区社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计划,依法对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体育市场进行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领域发生的违法经营行为。负责扫黑除恶、“扫黄打非”、“双随机、一公开”、综治维稳、社会治理、平安创建、禁毒、打假、普法、环保城市创建等工作。具体负责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及维稳工作,做好党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执法股。
六、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志明:负责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和开放工作,建立健全体育场馆开展群众体育活动。负责体育场地普查工作。负责指导体育社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大型体育赛事和活动,推动区域交流与合作。负责组织开展国民体质测定。负责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监管健身气功活动。负责竞赛训练及青少年体育工作开展的指导、监管。负责运动员注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参加、承办市级及以上的竞技类体育培训、竞赛活动。负责组织举办区级体育竞赛、培训活动。负责指导国家三级裁判员培养建设工作。负责国家三级运动员的审核认定。负责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及维稳工作,做好党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体育股,区青少年业余体校,区体测中心。
七、党组成员许峰锋: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党务、纪检监察、意识形态、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计生、后勤管理、机关政务、事务、财务、公物、审计、信息化、文化体制改革、法规、双拥、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拟订本部门有关管理规章及综合性文件、报告等重要文稿。统筹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诉讼、听证等法制工作。负责部门预算、政府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及财务决算。负责财务统计、资产管理,以及指导、监督其他支持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事业和产业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青、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对口支援、扶贫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及维稳工作,做好党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办公室。
八、副局长杨泽敏:协助分管文化、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协助推进全域旅游。协助分管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以及旅游发展。协助推进文化遗产资源合理利用。协助指导、协调旅游景区开放、开发。协助分管旅游景区创建、星级旅游饭店评定。协助分管红色旅游相关工作。协助分管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大型旅游节事活动,推动区域交流与合作。协助分管文化旅游大数据建设和智慧旅游发展。协助分管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协助分管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国安、应急、大湾区发展建设规划、文明创建、爱国卫生城市、妇女儿童等工作。协助分管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协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及维稳工作,做好党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