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会市委、四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四委发[2004]24号)的文件精神,保留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是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财政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综合经济部门,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能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四会市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财政、国有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地方税收制度和规定的拟订。
(二)拟订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编制年度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
(四)制定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组织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和管理。
(五)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支出;管理本级财政的银行开户、预算外专户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和监督彩票发行与彩票市场;管理政府债务、政府贷款业务、财政票据、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六)拟订和执行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开支标准和政府采购政策、制度;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及分行企业财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本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和农村合作医疗使用的财政监督;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和涉外企业财务制度。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国有产权界定和登记、转让、授权经营等工作;组织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负责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财务会计报表)的统计、分析和评价。
(八)拟订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制度;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管;执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公共资源统计分析及评价;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
(九)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参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算审核,负责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审核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监督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指导全市政府采购和信息统计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管理。
(十) 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依法监管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管理和指导社会审计工作。
(十一) 统一管理资产评估行业;指导和监督评估机构和注册评估师的业务,办理涉及国家和集体产权权益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
(十二)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十三)制定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信息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李文聪(党组书记、局长):主持财政局(国资局)全面工作,负责预算工作,分管预算股。
卢继业(党组成员,总会计师):负责预算收支、行政教科文、经济建设、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等工作。协管预算股,分管行政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
陈金盛(党组成员,市公资产中心主任):负责文秘、党务、人事、机要保密、公共资产、纪检监察等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离退休人员管理股)、信息中心、机关党委、纪委及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扶贫、消防、创文、维稳、治安、工青妇团等工作,主持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全面工作。
李伟坚(副局长):负责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乡村振兴等工作。分管综合股、工贸发展股、农业股、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李博琛(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会计、社会保障、票据、国库及支付等工作。协管预算股,分管会计股、社会保障股、国库股、国库支付中心、票据管理中心。
吴亚楼(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金融、债务、绩效、财政监督、国有资产等工作。分管金融和政府债务管理股、绩效管理股、财政(法规)监督股、国有企业管理股、投资评审中心,协助局长处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日常工作。
周志雄(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协助负责信息、反诈、群团组织工作和市公资中心分管工作。协管办公室、机关党委、纪委、国有企业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