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新干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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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
电话: | 0796—2602738 |
地址: | 新干县城环城南路16号, |
新干县教体局在新干解放初期为县人民政府内设机构民教科。之后先后更名为教育科、文教科、文教局、文教卫生局。文革时期又先后改为文教卫生组、教育组、文化教育局。1984年县文教局更名为新干县教育局,1998年更名为新干县教育委员会,2002年改名为新干县教育局。2011年10月更名为新干县教育体育局至今。现教育体育局为主管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教育体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符合我县县情的教育体育工作地方性行政措施、规定、制度并监督执行。
2、研究全县教育体育发展战略思路,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教育体育体制方面的改革和创新;负责对全县教育体育改革和发展的有关问题进行政策性调研,研究制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订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全县教育体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3、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规划全县普通高中、职业中学以及各初中、小学的布局;制定我县基础教育综合性改革方案、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直属单位和各类学校的行政管理和指导工作,推动和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管理与教育科研工作;制定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和职业技术教育体制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统筹管理全县民办教育工作,制定民办教育的发展规划,拟定民办教育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审批或审核全县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负责指导、规范幼儿园和学前教育;负责指导全县社区教育工作。
4、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等方面的政策、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县各类学校收费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园规划建设、网点布局结构调整和校舍安全管理;负责全县教育信息、教育经费投入和教育基建情况的统计与分析;统筹管理教育基建专项拨款;归口管理县外对我县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直属单位和各类学校教育经费的使用及学校领导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
5、综合管理全县教育系统的劳动人事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学校(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意见;负责直属单位、各中小学的人事调配、劳动工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和教师资格的认定以及教师的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各类学校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县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师资培训工作,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县中小学(含职业中学、幼儿园)教职员工职称评聘的有关工作。
6、负责直属学校(单位)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管理权限内学校领导干部的培训、考核、考察、任免以及后备干部的培养;指导各类学校的统战和知识分子工作;协调并指导全县各类学校工、青、妇及少先队工作;负责管理、指导系统内教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做好教育系统内部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查办案件工作;负责抓好教育系统的纠风治乱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7、归口管理全县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考核工作;负责全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其他有关教育考试的管理工作;改革完善县属中小学校招生制度;负责各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招生计划的制定、新生录取和学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及政策咨询服务工作。
8、规划和指导全县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指导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指导实施课堂教学及教学评价制度的改革;组织全县教育体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体育科学研究成果;指导全县各类学校信息技术建设、电化教育和图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统筹管理全县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指导学校思想政治、体育卫生、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和艺术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全县中小学体育发展目标,组织、指导全县中小学生运动会;负责全县各类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
9、组织管理全县教育系统的对外教育交流;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学校和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组织普通话师资和地方语言文字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10、统筹规划全县教育系统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及后勤改革工作。
11、协调和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稳定工作;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12、协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对全县普九的实施和巩固提高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
13、指导全县教育体育宣传、教育体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14、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健身条例》,管理和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各团体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和管理。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审批和业务指导。兴办体育产业,促进我县体育事业和经济发展。
15、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16、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指导管理青少年校外活动。
1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县政府、县编委政府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县教育体育局内设5个职能股(室):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基础教育股、体育卫生艺术股;2个派驻机构: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监察局驻县教体局监察室;7个直属单位:招生办、教研室、仪器站、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学生资助中心、校建安全办、教育评估中心。
领导信息
局长、党委书记钟海林:主持县教体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副局长李平洪:分管党建(含师德师风建设)、统战、宣传、财务、统计、学前教育、教育扶贫、招商引资。
副局长陈福根:分管人事、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语言文字、德育、招生、师资培训工作。
副局长刘仲弘:分管纪检监察、效能建设、学生资助、电教装备、“四城”创建。
副局长黄平平:分管全县群众体育,学校体育、卫生、艺术,青少年校外活动,人武工作(含国防教育、双拥),学校安全稳定、信访,法制建设和普法。
工会主席周介雄:负责工会工作,分管办公室、校建(含项目资金)、勤工俭学、老干部、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计划生育。
招考办主任贺小卫:负责招办日常工作,农村挂点工作。
督导室主任胡丽萍:负责教育督导评估,分管教学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