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自然资源局端州分局
一、肇庆市自然资源局端州分局是肇庆市自然资源局的派出机构,为正科级。 二、肇庆市自然资源局端州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省市的决策部署,按照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的工作要求...
机构信息
地区: 端州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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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
电话: 0758-2863272
地址: 肇庆市端州区大鼎路北侧、白沙路东侧
详细介绍

      一、肇庆市自然资源局端州分局是肇庆市自然资源局的派出机构,为正科级。

      二、肇庆市自然资源局端州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省市的决策部署,按照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三、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有关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信息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实施土地、矿产、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全区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成果应用等工作。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使用。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调处土地、矿业权、林权等自然资源权属争议。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核算。编制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实施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区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分区战略和制度,配合上级部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和实施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度,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林业生态修复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组织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防治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林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区地质工作。组织编制区级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区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区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依据市自然资源局授权,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一)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二)负责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等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森林植物检疫和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拟定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指导建设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十三)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定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的设立申报、规划建设和特许经管等工作。负责区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省级、市级和区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对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开发林下经济、森林体验、森林康养和生态教育等生态服务产品。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十五)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林木种苗管理。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质量及其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六)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审核全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监督指导林区公路建设和管理。

(十七)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负责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组织协调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八)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全区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九)负责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受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及测绘有关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国家、省、市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督相关工作。履行全区林业行政执法职责。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局端州分局应当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按照市自然资源局和区委的工作安排,强化制度设计,积极作为,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全市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确权和登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切实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做好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作用,推进自然资源服务的便民高效,提升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领导信息

    姚剑鸣:局长,主持分局全面工作。分管森林防火股、执法大队,分管党务、安全生产工作。

    曾  毅: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土地开发利用与权益股、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股。

    唐明思:副局长,分管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股、规划工程股、林业管理与生态修复股。

    廖立坚:副局长,到河北雄安新区挂职,不分管分局的具体工作。

    余佳彦:二级主任科员,协管党务工作。

    黎仲轩:四级主任科员,协管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股、林业管理与生态修复股、执法大队,协管安全生产工作。

    黎达军:四级主任科员,协管森林防火股。

    余佳彦同志、黎仲轩同志、黎达军同志具体负责协管工作的日常组织落实。余佳彦同志、黎仲轩同志列席分局领导班子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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