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兴城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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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正常工作日 8:30—17:00 , |
电话: | 0429-5187027 |
地址: | 兴城市宁远街道南桥路42号。 |
1、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本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和人民调解组织,加强对街道公安、司法的领导,依法保障国家和集体利益,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4、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在地统计、初级卫生保健、献血、民兵、兵役、侨务和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5、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做好社区救助、社会保险、养老服务、扶贫帮困等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救灾、征地、城市房屋拆迁、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
7、向市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