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兴城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正常工作日 8:30—17:00; |
电话: | 0429-5152276 |
地址: | 兴城市兴海北街二段15号。 |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抓好本辖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以及经济、教育、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等具体工作;
二、管理街道的经济工作,制定街道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深化企业改革,制定产业政策,搞好经济预测,大力发展经济;管理街道财政、审计、统计等工作;在建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为街道工业企业和第三产业提供生产决策、信息、技术、人才服务工作等;
三、负责本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工作,指导农业科研、教育和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组织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
四、负责本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和人民调解组织,加强对街道公安、司法的领导,依法保障国家和集体利益,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五、督察街道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为政清廉;督查街道各单位落实上级下达、部署的工作任务;监督街道企业遵纪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纳税;
六、管理本区域环境建设工作,积极开展环境绿化、美化、香化、净化和爱国卫生、防疫等工作;协调驻本区域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建设工作;
七、做好村、社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强化村、社区管理,拓展村、社区服务,推进村,社区建设,为群众创造更多的服务项目和便民利民措施,为街道生活困难户和残疾人生产自救创造就业条件;
八、负责做好社区安置接收管理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