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龙港区统计局(网上办事大厅)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全区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统计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领导、监督检查全区各部门统计工作...
机构信息
地区: 龙港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29-3050163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76号。
详细介绍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全区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统计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领导、监督检查全区各部门统计工作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指导全区统计工作。加强对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方案、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2、贯彻执行国家的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制度,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行业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能源、投资、消费、价格、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科技、人口、工资、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专业统计调查及有关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和发布制度。

6、组织各部门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参与国民经济计划、规划的编制及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经济问题的研究。

7、组织、管理、审核或备案全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全区部门统计标准;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8、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

9、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10、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部门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葫芦岛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葫芦岛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