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地理信息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组织落实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
机构信息
地区: 武昌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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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电话: 027-86775465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沿湖大道21号;
详细介绍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按照市区分工确定的职责和权限负责东湖风景区内的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勘察管理职责。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地理信息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

3.组织落实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辖区内的权属争议调处。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4.承担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和报告制度的有关工作,承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改制企业资产处置、闲置土地处置等相关工作。

5.承担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开发利用标准。协助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落实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分局责任范围内城市设计管理、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用地预审和临时用地管理工作。

7.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贯彻执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8.配合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测绘执法,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9.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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