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网上办事大厅)
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农村实际,进行综合性调研,向区政府提出报告和建议,并协调...
机构信息
地区: 朝阳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9:00—12:00;14:00—18:00
电话: 010-65094265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政府1号楼437
详细介绍

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农村实际,进行综合性调研,向区政府提出报告和建议,并协调实施。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工作。参与编制、修订乡村建设规划,协调推进乡村建设。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制定农村基本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的规划方案,并协调督促落实。协调、督促农村产业发展规划的落实。

(三)负责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落实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并指导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研究制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和休闲农业发展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转型优化升级。负责农村产业化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发展重点项目的引进。负责农村经济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统筹协调农民增收工作。

(五)指导、检查本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出农村社区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社会保障、农民转居转工、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等工作。

(六)负责本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行业的发展和监督管理。依法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管理农业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化工作。指导农村基本农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的管理工作。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七)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量和残留检测方法等方面的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动物诊疗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指导本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八)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法定保障财政资金计划,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

1. 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2.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 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一)与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职责分工。

1.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

2.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 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十二)办公信息。

领导信息

连文胜
现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副书记、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 副局长(主持工作)
        连文胜,男,汉族,1971年6月出生,河北易县人,研究生学历。历任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地区办事处(乡)团委书记、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地区办事处(乡)主任(乡长)助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地区办事处(乡)副主任(副乡长),北京市朝阳区将台地区办事处 (乡)副主任(副乡长)、地区工委(乡党委)副书记、地区办事处主任(乡长)、地区工委(乡党委)书记、乡人大主席,北京市朝阳区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分管工作
        主持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


陈利娟
现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副书记
        陈利娟,女,汉族,1978年11月出生,贵州遵义人,大学本科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历任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委员会调研科副科长、农村经济发展科副科长,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地区办事处(乡)主任(乡长)助理,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地区办事处(乡)副主任(副乡长),北京市朝阳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分管工作
        负责农村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指导农村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农村发展的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保障工作;机关及直属、归口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区委农办日常事务。负责机关党总支、机关工会工作。
王伍
现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副书记
        王伍,男,汉族,1973年1月出生,吉林公主岭人,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分管工作
        负责指导农村地区综合经济管理、税源建设、筹资融资、商务等工作;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工作;本区农村地区“三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农村系统财务运营状况分析和农村法定保障相关财政资金的立项、拨款、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农工委系统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赵清志
现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 副局长
        赵清志,男,汉族,1967年5月出生,河北邢台人,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分管工作
        负责动植物防疫、动植物产品安全、畜牧兽医、市场监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本区农业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农业行政审批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农村系统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农村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农村系统信访排查调处工作;指导农村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农村系统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扫黑除恶的相关工作。


 
 
现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 副局长
    马维翰,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北京市人,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现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分管工作
        负责指导本区农村系统改善人居环境工作,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指导农村地区道路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推动农村地区疏解非首都功能;监督指导农村地区拆违工作;指导农村系统流动人口管理、出租房屋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农村系统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

龚平
现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 副局长
        龚平,女,汉族,1981年02月出生,江苏雎宁人,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分管工作
      负责本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行业的发展和监督管理;指导本区基本农田利用及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推动本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特需农产品供应;本区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及替代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批工作;本区相关农业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指导协调农业科技项目的实施及科技成果的申报。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和休闲农业发展等工作;农村产业化组织协调工作。


 

郭欣
现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 副局长
        郭欣,男,1979年6月出生,山西昔阳人,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现任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分管工作
        负责协调推进农村地区城乡建设、土地管理、房屋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参与乡域规划调整和乡村行政区划工作;指导、推动农村地区产业项目规划的实施;落实农村宅基地改革并指导相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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