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朝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
电话: | 010-67325578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松榆东里甲38号 |
(一)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关于城市(城乡)管理及相关行业管理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检查本区执行情况。
(二)按照北京市城市管理总体规划,研究拟订本区城乡环境建设与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拆违控违等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相关工作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区城乡环境建设及环境秩序整治责任的综合协调、督促落实、指挥调度、业务指导、考核评价、组织实施等工作,以及联动处置和解决辖区城市管理中的相关问题。承担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负责拟定本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任务。统筹协调违法建设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行政监察等工作。
(五)负责本区城市容貌管理。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架空线入地和规范整治。负责管理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宣传品设置。负责编制本区夜景照明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本区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检查。承担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管理责任。负责指导、管理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垃圾分类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管理。
(七)负责本区燃气、供热、煤炭、电力等行业的管理。统筹本区能源日常运行保障工作。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的建设和运营管理。负责协调区属道路路灯建设。
(八)参与编制地下综合管廊规划,拟订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本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综合协调、运营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地下管线相关市政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参与相关建设工程的联合验收。
(九)承担本区市容环境卫生、燃气、供热、煤炭、电力、地下综合管廊、再生资源回收、户外广告设施、石油、天然气管道(不包括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保护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督促行业内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十)负责编制本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年度预算,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十一)履行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性文件中的行政许可职责,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