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海南 > 澄迈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国家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
电话: | 0898-67623247 |
地址: | 澄迈县金江镇县委大院县政府大楼4楼 |
查办公室和澄迈县统计局统计执法稽查大队。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18〕68号)和《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澄迈县机构改革方案> 的通知 》。澄迈县统计局(以下简称县统计局)是主管全县统计工作的澄迈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统计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执行统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研究拟订全县统计工作规章,提出推进全县统计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制定全县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标准。
(三)根据国家、省的部署,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拟定重大的县情县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的县情县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四)根据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县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负责向县委、县政府、省统计局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审批备案全县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指导全县各部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各部门统计工作。
(七)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八)负责全县统计普法,对全县统计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配合国家、省统计督察和执法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县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监督管理全县统计专项经费。
(十)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
(十一)负责对管理的下属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陈南(党组书记、局长)
劳海波(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兴(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月存(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