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黄陂区商务局
武汉市黄陂区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对外...
机构信息
地区: 黄陂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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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电话: 027-61008982
地址: 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黄陂大道158号
详细介绍
武汉市黄陂区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对外开放、国内外贸易、投资促进、国际国内经济合作、口岸和会展工作的发展战略、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商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流通行业的发展意见,指导全区流通体制改革。拟订全区流通体系建设整体规划,指导和推进城乡流通体系建设。推进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促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汽车流通、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回收、成品油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药品流通行业、生活服务行业管理工作。

(三)按有关规定做好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提出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意见建议,推动全区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市场体系标准,推进商品流通市场的标准化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和政府储备的组织实施,制定市场应急预案。

(四)统筹管理全区对外贸易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负责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下达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指导协调全区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广国际贸易新方式。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办法措施。协助机电产品进出口的审核登记和协调管理。组织协调全区机电产品进出口国际招标采购。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工作。

(六)负责全区服务贸易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及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组织参与在境内外举办的对内对外贸易促销活动。

(七)负责全区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区进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开展贸易救济工作。协助国家、省、市有关部门依法实施产业损害调查。

(八)统筹管理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招商引资意见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区招商引资的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组织、指导以我区名义在境内外举办和参加的各种招商引资活动。统筹协调重大招商项目推进落实。指导和参与重点产业招商工作。负责全区招商绩效目标管理及统计分析。依法做好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终止等管理工作,做好相关审批事项的监管。指导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咨询和联合年报。协助处理外商投诉。指导协调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加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济合作交流。

(九)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国际经济合作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指导和监督全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做好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核有关工作,协调配合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全区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除金融企业外),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化经营。依法做好全区企业境外投资、驻境外机构和企业以及境外驻汉经贸代表机构的管理工作。组织参与有关国际组织与全区经济技术合作事务。按规定管理全区国际多边、双边经济技术援助、无偿援助及赠款。

(十)负责对全区水路、陆路、航空、铁路口岸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协调和指导综合保税区和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的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会展业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会展业发展的措施、规划和管理,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区会展业发展。

(十二)负责全区商务系统业务指导。负责全区商务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商务行业服务质量和信用建设。

(十三)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落实国家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以及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调控措施。区商务局负责在区发展和改革局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2)《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商务局等部门拟订,区发展和改革局与区商务局联合发布。(3)境外投资管理。区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除金融企业外),由区商务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与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和改革局物流业管理的职责分工。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区物流管理工作,研究物流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区物流业发展规划和促进物流业发展的相关措施。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审核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物流项目的备案、核准和向上级发展改革部门进行项目申报等工作。区商务局负责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物流方式,促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意见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区商务局负责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进行审核。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建设和经营加油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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