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加强行政管理和发展公益事业,强化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功能,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的工作职责与事权范围,注重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