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教育局
1.办公室 3.计划财务科 5.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 7.教育督导办公室(区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主要职责: (二)在区委和区委教...
机构信息
分类: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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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夏时制8:30-12:00,15:00-18:00)
电话: 027-69813202
地址: 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190号
详细介绍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组织人事科

3.计划财务科

4.基础教育科

5.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

6.师资培训科(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7.教育督导办公室(区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8.招生科(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规章,研究制定本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指导、协调、监督实施。

(二)在区委和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对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进行任免。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规划、调整区属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布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区内小学、幼儿园学校的设立、撤销、变更;办理中等学校设置、撤销、变更的报批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和闲置教育资产处置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和区属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按权限管理民办教育。负责文化教育类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日常检查和专项督导。

(五)协调指导全区教育综合改革。

(六)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教育预算标准的办法;负责提出区级教育部门年度经费综合预算计划建议并监督使用;负责汇总编制全区预算教育经费年度决算报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区级教育费附加的年度使用计划;负责区级教师奖励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办法;协助做好全区教育系统编制工作,指导和检查学校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幼儿园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师资调配、教师职业资格的考核考试、认定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选拔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专项津贴人员的推荐申报工作;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校校长及幼儿园园长培训工作,指导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工作以及劳动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以及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管理工作。

(九)按权限管理全区学历教育(含具有学历效力教育)及其考试、招生工作,管理全区性检测文化素质的各类专业考试,组织、管理全区自学考试,统筹协调、宏观管理继续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等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教育教学科研、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装备、学校后勤与勤工俭学等工作。

(十一)规划并管理全区教育情报、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全区教育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对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估。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本区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对本区语言文字管理及社会应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区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工作和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十四)做好全区教育系统外事工作。

(十五)管理局属事业单位。指导教育类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六)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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