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洪山区水务和湖泊局(洪山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二)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保护等水务规划,组织编制水务区域综合规划以及专项规划。 (四)负责水资源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
机构信息
地区: 洪山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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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电话: 027-87882505
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珞瑜村89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水务行业依法行政工作。参与起草水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保护等水务规划,组织编制水务区域综合规划以及专项规划。

(三)负责提出全区水务建设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水务建设年度计划。

(四)负责水资源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五)组织监督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全区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组织江河湖泊的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负责全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七)负责排水行业维护和管理。负责编制区属排水设施维修、年度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城市公共排水设施及配套管网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内涝防治工作。

(八)负责城镇生活污水行业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镇生活污水建设规划。依据批准的规划和建设体制,组织或指导城镇生活污水临时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监督、检查区属城镇生活污水设施运营情况。

(九)负责全区农村供水行业管理、协调城市供水有关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全区农村供水行业规划及年度计划执行、服务指标和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一)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移民接收、安置等方面的管理协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因三峡工程、南太北调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协调推动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指导水行政执法及水政监察工作,协调区内的水事纠纷,负责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水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十四)开展水务科技、信息化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监督实施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编制水务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务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五)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地下水保护利用、水功能区划、排污口管理及流域水环境保护

区水务和湖治局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的管理。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防止利用渗井、矿坑等偷排污水等),负责水功能区划编制、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等。

2.关于生活污水管理

生态环境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区水务和湖治局负责城镇生活污水临时处理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污泥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区水务和湖治局具体负责监督所委托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及污泥处置单位,督促其保证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

3.关于水早灾害防治

区水务和湖泊局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预案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防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领导信息


肖诗民,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徐超,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河湖长制、湖泊岸线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黑臭水体治理、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港渠综合治理、湖泊港渠保护、法治水务建设、水务监察执法、长江河道采砂监督管理、湖泊水位控制调度、负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堤防管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洪水灾害防治预案,并组织实施,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分管水政资源管理科(河湖管理科)、堤防管理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水务监察大队、河湖管理所、堤防管理所、江滩管理中心。

陈文庆,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城市排渍排涝、城镇生活污水行业管理工作、全区农村供水行业管理、协调城市供水有关工作,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分管排水(污水)管理科、城市排水队、供水管理站。

彭光明,三级调研员:协助主要领导抓好经济、乡村振兴工作,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堤防管理相关工作,联系工程办、堤防管理科、堤防管理所。

张宏,四级调研员:协助主要领导抓好党建、综治、纪检监察、信访、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绩效管理、后勤、公文处理、政务公开、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全民科学与素质提升、水务信息化建设、招商引资、群团工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文明城市创建、全局安全生产工作。联系局办公室(综合科)、组织人事、计划财务、质量监督管理站、信息管理中心、工会、妇联、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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