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开发区建设各项行政规章,依法制定开发区行政管理规定。
(二)负责编制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园区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开发区内工人村都市工业园、北湖工业园、环保科技产业园和装备制造产业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向省、市、区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申报开发区园区土地征用、国有土地划拨、出让、转让、开发建设、规划审批工作和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五)负责开发区园区“七通一平”(即: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路、通讯、通热力、通燃气以及场地平整)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计划的编制和申报工作,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六)根据国家和省开发区管理条例和市区人民政府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审核开发区引进的投资项目,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和备案。
(七)负责对开发区园区内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企业服务体系,改善园区建设和企业发展投融资环境。协调和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和企业发展;负责开发区园区内企业的统计工作。为驻开发区园区的单位和组织提供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八)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做好开发区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 及信访维稳建设工作,指导并监管开发区园区内企业加强文明创建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使用和监管工作;做好党的统战、人民武装等工作,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九)负责开发区园区内非公经济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区委组织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非公经济基层党组织,并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
(十)根据中央编办、工信部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暂行办法》,依法申请注册、使用网上名称、遵守网上名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保障制度和具体措施。
领导信息
党工委书记:陈晓冬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沈善承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楚胜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总工程师:唐颖慧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程明